下午读《冰与火之歌》,故事走到了“血色婚礼”部分。放下书,你满脸泪痕,怒气冲冲地骂道:“我去,这作者怕不是有病吧!罗柏是北境之王啊,战无不胜,就算悔婚这件事错了,那也罪不至死呀!”
罗柏真的很优秀。他虽然有些冲动,但成长得特别快。他有勇有谋,能屈能伸;他在强硬的对手面前不卑不亢,对属下封臣则恩威并施,小小年纪就有王者风范。这样的少狼主,想不欣赏都很难吧。也正因如此,“血色婚礼”才如此令人心碎。
是的,我们谴责佛雷家无耻的背叛,咒骂波顿邪恶的欺骗,痛恨泰温公爵一手策划这残酷血腥的阴谋。作者几乎把公正、善良、勇敢、忠诚等全部高尚的品质都给了史塔克家,却用这场悲剧,毁了读者所有的期待。
在你为罗柏的结局鸣不平时,提到了很关键一点——悔婚。我不善于逻辑推理,也没有上帝视角,所以很难轻率地说,罗柏·史塔克一生事业尽付东流,错就错在把爱情看得太重。
你看,我们从小到大接触到的文化——诗词、戏剧、电影、小说甚至童话,林林总总,歌颂爱情的特别多。最感人最美好的爱情能战胜人间天上一切艰难险阻,阶级之别,贫富之差,门户之见,年龄悬殊,甚至疾病与死亡,最后沦为浪漫爱情的背景板,或者用来检验主人公是否爱得足够深。
这些看法过于深入人心,以至于在今天,谁否定爱情的神圣与伟大,基本上接近于承认自己庸俗、市侩、唯利是图。
可是,当我们读到罗柏为了简妮背弃誓言后,直接导致战友倒戈,联盟瓦解,最终身首异处一败涂地,难道不能停下来思考一下吗?早知这份真爱如此昂贵,代价如此沉重,当初的坚持是否真的值得?
爱情固然美好,爱人当然珍贵,可在我们一生中,父母、手足、知己和朋友,值不值得珍惜呢?兴趣、事业、理想和责任,重不重要呢?很多人宣称“真爱至上”,如果爱与其他事物彼此和谐,这话当然没错。可如果这里面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了,狭义上的“爱情”,真有资格凌驾于道义与责任之上吗?
我们喜欢《冰与火之歌》,除了因为故事好看之外,其实也因为作者在一个虚构的世界里,设定了太多过于真实的矛盾和冲突。比如,好人未必会有好报,骑白马王子可能空有一副皮囊,坐在高座上的不见得就有多高贵,真正的天使可能压根儿没有翅膀。
而今天,罗柏·史塔克留给我们的思考有些沉重,当爱情过于昂贵,而现实过于冰冷,若做不到两全其美,我们究竟该如何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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