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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开发商和物业狼狈为奸,业主利益谁来维护?

当开发商和物业狼狈为奸,业主利益谁来维护?

作者: 财经二大爷 | 来源:发表于2018-12-11 18:23 被阅读11次

选择住宅小区时什么最重要,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答案:有些人觉得地理位置最重要,周遭生活服务设施要齐全,学校、超市、电影院、公交地铁站点、距离工作单位较近;有些人觉得价格最重要,与经济条件相匹配的价格,往往意味着更少的首付和更短的还贷时间;有些人认为环境最重要,不临闹市、远离嘈杂,清净怡人。还有一些人则认为:小区物业的靠谱与否最为重要,因为一个好的物业,往往意味着更高的生活质量。而一个不靠谱的业务,则意味着:经常断水、频繁故障、电梯年久失修、设施疏于维护……几乎每天都会发生让人不胜其烦的故障。当然,还有遍地的垃圾和随处可见的小广告。

购房前后的物业差别

王巡(化名)是北京大兴某小区的一名业主。据小王介绍:小区刚刚开盘时,物业曾作出过承诺:楼体定期翻新、楼道每日打扫、绿化率远超平均标准、设施维护及时。在业主们刚刚入住的时候,物业确实不折不扣地完成了承诺:服务水平在十几个等价位的小区中首屈一指。然而好景不长:物业逐渐放松了对小区的管理和维护,服务质量越来越差,到最后竟然对涌现出来的各种问题不闻不问,对业主们的投诉也是置若罔闻。

随着物业的不作为,曾经领跑大兴的小区环境也渐次沉沦,越来越不堪入目:小区的植被无人管理,变成了光秃秃的一片,旁边堆满了散发着气味的垃圾。楼道破旧不堪,墙面上贴满了开锁贷款家政服务的小广告,窗子要么早已破碎,要么无法关合,照明设施和消防器材早已坏掉。每当有人走过,楼道里都会荡起掺杂着腐朽气味的灰尘。

小区业主们谈判过、投诉过、抗争过、维权过,甚至围堵过物业办公室,要求公布物业费使用明细,但最后的结果都是不了了之。

这个小区的情况,也是国内物业现状的一个缩影。

物业乱象,贻害无穷

目前来说,常见的物业乱象包括:

1. 物业消极怠工,无法提供和物业费相匹配的服务。或者干脆对各种问题不闻不问,任由小区荒废。

2. 物业费被非法挪用。导致没钱维修和翻新公共设施。还有一些承诺的设施因为资金问题,迟迟不能落地。

3. 小区安防不到位,没有门禁和保安,外来人员混杂,业主频繁被盗,治安非常不好。

4. 业主维权无门,甚至会遭到威胁和人身攻击。例如2009年,西安某物业公司对维权夫妇痛下杀手,导致一死一伤。而北京发生的物业殴打业主暴力事件更是多达700余起。

5. 业委会成立受阻,或者惨遭暴力拆解。

6. 侵占小区的公共空间进行牟利。例如不经业主同意便将电梯间、公共走廊作为广告展位出租,公共场地收费停车,地下室对外出租等。

这些问题,首先会影响业主的居住体验,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缴纳了足额的物业费,却得不到等价的服务,享受不到良好的居住环境。大量物业费被挪为他用,利益被物业公司侵吞。其次,物业的不作为,会严重影响小区的价格:业主不断流失,居住环境恶劣,势必会造成房价的大打折扣。

更可怕的是,物业乱象还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有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威胁住户的生命安全。例如:小区疏于管理,会导致个别住户私拉电线,乱改管道,还有一些小区的地下室非法住人,这都是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电梯:如果电梯年久失修,那么搭乘电梯已就会成为高危行为。例如2016年3月,西安一名业主被困电梯直至死亡,30天后才被发现尸体……

物业问题,由来已久

2002年,中国社会调查所调查结果显示:9成业主对物业管理非常不满。2004年,物业成为“霸王行业”榜单的第二名,仅次于电信行业。由此可见:物业已经成为业主忍无可忍,却无可奈何的顽疾。

其实,物业问题由来已久。最开始的时候,房屋管理模式属于单位房管部门的行政化管理。1978年以后,开始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过渡。不过在转型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入乡随俗”的变化:在纯粹的市场经济环境下,物业和业主之间是双向选择关系,如果物业出现违约行为,那么业主就可以根据相关条款终止双方关系,换一家物业提供服务。而在我国,业主想要主动更换物业,却无比艰难。

在现实中:购房者不仅无法自主选择,反而只能被动接受。购房者如果想要买房,就必须接受开放商已经指定的物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开放商和物业属于利益共同体,他们通常会因为私下交易而放弃住户的权益:物业会给开放商好处,而开放商会任由物业垄断业务。物业一旦获得物业服务合同,便可以一直垄断下去,直到榨干所有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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