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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看见》看见的“风牛马”

通过《看见》看见的“风牛马”

作者: awing2017 | 来源:发表于2018-10-09 16:59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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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静的《看见》,多年前读过,现在又重读仍回味无穷。以下所言,如风中雪乱扬撒,如风牛马不相及,不知所云。

    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都很清楚证据在案子中的重要性,因为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刑事法律工作者来说,证据更为重要。因为刑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刑法剥夺人的财产、自由甚至生命。在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本着对干部和群众负责的态度,无论是之前的自侦还现在的纪委监委,更要慎重再慎重,每一位干部的成长不容易,尤其是基层干部,而案子不仅涉及他们,还涉及他们所服务的很多群众。对这些案子的处理,所基于的也是证据。

    无论是自侦还是纪委或者监委,在办案过程中,收集的各种证据就像信息碎片,我们通过证据的收集与保全、分析与梳理、选择与运用这一系列操作形成条理清楚、完整稳定的证据链,从而证明一个事实。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很多部门很多办案人员,每个人的水平不同,最后这些证据所呈现的可能是真相,也可能偏离了真相。而在所有的证据中,口供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甚至被封为“证据之王”。

    对于嫌疑人或者被核查人或者被审查人或者被调查人亦或证人,无论是讯问或者谈话或者询问,大家都简称为问人。在新闻行业,对于记者来说,其实也是通过问人来获取信息。然而information is not valuable,story is(《报社》)。信息之于故事又之于真相,正如证据之于事实又之于真相。怎么写好一个故事是新闻人的事情,而建构怎样一个事实就是办案人的责任,因为无论收集多少证据,无论建构怎样的事实,都只能无限地去接近真相但无法真正的还原真相,而与真相的那点距离可能就是办案人要承担的风险,这点距离或长或短。也可能偏离真相,这点偏离或大或小,可能与办案人的能力有关,可能与可收集的证据有关,可能与法律效果有关,可能与政治效果有关,可能与社会效果有关。

    其实,办案的过程与其说是追寻一个真相,不如也说成要讲好一个故事,怎么挖掘、挖掘到哪里、怎么去讲、怎么能让相关各方都觉得讲好了、公众和时间又如何评说,这些都是对办案人的考验。

    柴静的《看见》,客观看她只是在讲述她的看见,其实她挖得很深看见得很多,直击要害,触及灵魂又悲天悯人。有人说太阳和人心都不可直视,可能因此注定了她的《看见》止于看见。但是无论她的妥协与不妥协,我都觉得她努力地追寻过真相,也讲好了她看见的每一个故事,有着新闻人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尤其是那满满的情怀深深的良知让人感动又敬佩,使她成为了自己也成就了自己。她始终秉持的信仰,挖掘真相的勇气,敏锐的洞察力,自然的沟通力,天生的亲和力,层次分明的布局,逻辑严谨的讲述,寥寥数语的四两拨千斤……太多太多,值得一读,至于读到什么,是“风牛马”还是……可能我也只看见了一点。“不语一切”有时真的也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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