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说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物业。
上午,千里之外的铁子(注:指铁哥们儿)突然来电话,问我是不是春节时给他家里寄过什么东西了。
乍一听他的问话,我不禁一愣,随即马上反应了过来,回答道:“是啊,寄过呀……不是……你怎么突然想起问这个来了呀?”
“啊,是这样,今天不是母亲节嘛,我老婆去小区门卫,取孩子给她寄的礼物。结果,门卫保安跟她说,还有我家的快递放在那儿,是春节时候的,都放了仨月了。你说这特么扯不扯,都仨月了也不主动告诉我们一声。气得我老婆跟他们吵了一架……”
嗨!
听了事情的原委,我简直是哭笑不得了。
不过还好,我当时给他寄的,都是各种各类的干果,禁放。说不定现在也没有出保质期呢。
说起来,这也是阴差阳错。
春节前夕,我本来想给他寄点儿海产品,可翻遍了网上的相关店铺,都说忙不过来,得等春节假期过后才能发货。
我只能自责,下手太晚了。
无奈之下,我只好退而求其次,选了一些干果邮寄给他,聊表心意。
到了大年三十的下午,我的手机上显示,货已经签收了。于是,我的心便放了下来。
我想当然地以为,订单上留着收货方的电话号,不论是怎么个签收方式,最后都一定会通知到收货人那里。
大年初一,我和铁子在电话里互相拜了年,谁都没有提这档子事儿。
甚至,春节假期过后,有一次我俩为了什么事情又通过一次电话,也都没有提这个事儿。
对此,我一点儿没有在意,以为这很正常。兄弟之间嘛,提了,倒显得过于客套了。
可是,可但是……哪壶不开还真就提哪壶。
唉,您说,这能怨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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