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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怎是相知相识?

又怎是相知相识?

作者: 半缘修道半缘君呢 | 来源:发表于2019-02-08 00:58 被阅读0次

    文/东榆  图/来源网络


    @离人 墨兮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频繁打起哈欠,教室、图书馆、路上,整日就一个浑浑噩噩的状态,夜里也时常做梦,也许是正值秋冬吧。

    又怎是相知相识?

    记得从前在这个季节晨跑时总喜欢往路边瞅,看那从嘴里喝出白雾落在地上有没有变成霜,可这个地方空气干的很,一路跑来一无所获,也许刚呼出的水分就被尘埃一哄而上给刮分了吧,根本就没有落在地上的机会。

    这儿的风也很大,记忆中,从我来这座城市的那天起就从未停过,风一起灰尘便是满天飞。窗沿那双白鞋上薄薄一层灰土,看起来跟冬天的那个雪的颜色像极了,也许那个夜里我拎回来后就这个颜色了,只是时间太久早已记不清楚。

    上个月短暂的一个周末,无聊终于打破我的养生修真之道,和几个同学聚在小寨那片吃饭、喝酒,在KTV的包间里斗地主听他们唱着民谣,虽说不大应景但还挺有味道。

    记得大一刚来西安那会儿,也就是这几个人儿带我来的赛格,当时就感觉逼格挺高应该消费不起,拎着包就想着撤吧,撤了、撤了……

    那日国庆,西安城酒绿霓虹,那晚是长这么大来第一次肆无忌惮,没有烂醉,只算是微醺仅此而已吧。回宾馆的路上遇到一家粥摊,我指着问老板这是什么、那是什么,问了七八样后老板似乎是有点不耐烦,转而招呼着其他人,当时的我还一脸茫然执傲的问着老板。

    后来默兮挥舞着双手,脸上满是阴邪戏昧着描述我那天样子,我才明白她为何总是叫我“流氓”。

    她叫支小默,初识她时我正在写一篇关于《离骚》的稿子,虽说最后烂尾沉于大海,可一个“兮”字却是念念不忘,总觉得这个字真的很美,便尝唤她默兮、默兮。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认识她,我觉得是我前十八年丝毫不染女色修来的福气,或许命运使然在高考志愿上毫无犹豫,唯一地域西安就是为了来与她相遇。

    “老板,一杯燕麦牛奶一杯小米玉米粥,半笼猪肉粉条包子。”在我毫无防备下一把将我扯出两米远摁在凳子上,我出于惯性抓着她的胳膊, 另一只手做势推开她,抬头时与她四目相对,如果说“眼明正似琉璃瓶,心荡秋水横波清”也不过如此吧。

    默兮经常趴我耳边问我为什么相信一见钟情这种鬼东西。

    其实我觉得,这世界上最简单莫过于一见钟情了,当第一次看见她的眼睛时情不自禁想去吻她,当尝到她口中的丝丝甜味时就舍不得离开,将她揽入怀中时贪恋她的温柔便舍不得放手罢了。

    那晚喝完酒,我独自一个人坐在那喝粥直到凌晨一点老板收摊,那一刻觉得从开始对她喜欢便无法回头了。可笑的是第二天回了学校忙于落下的功课便、忙于跟一个女孩子研究课题便忘的彻彻底底。

    也许只有在一个个孤独的夜才能想起她的身影吧,于是往事历历在目,开始沉于悲伤,直到堕入黑夜,第二天当太阳抵上屋角,一缕阳光打在脸上,温暖遮住了丧的气味,眼角生疼是昨晚躲在被窝压抑着声音哭泣的唯一佐证,但我总会告诉自己是昨晚睡得太晚,要么眼球摆放姿势不对。

    “你说,等我们结婚的时候会不会下雪?那时千山飘雪,穿庭作飞花,彩妆红衣小火塘。”

    “不会。”

    “为什么?你不想娶我么?难道是我不可爱、不漂亮么?”她嘟起嘴假装生气的样子真的很美,即使我们已经分离一年多,可那脸庞鼓起的幅度和眼神的配搭,还有口红的颜色依然能很清晰呈现在我的记忆中,依然会让我失神,会撅起嘴巴有去吻她的冲动。

    “那太久了,我会在毕业后的那个夏末去提亲,在秋天刚刚到来银杏树叶微微泛黄时娶你。之后我们去一切想去地方,刚好那个季节也是全世界最美的时候。”

    “可是我想我们结婚的时候会下雪。”

    “那就在冬季结束之前回来,在那漫天飞雪的日子里再次陪你缓缓穿过教堂,不错过每一片雪花,那时我希望我的左手边会有一支茉莉花环,那样当雪花染白你的婚纱时,我可以为我的女王配上最美的皇冠。”

    “傻子,婚纱本来就是白色的啊?”

    “我更喜欢你穿红衣时的样子。”

    又怎是相知相识?

    那晚,我还没望清她的面孔便吻了她,本来毫无醉意的我却在咬到她的唇后醉倒在她的肩上,之后便失去了意识。

    那晚,好像并没有做梦,只是总觉得有一股暖意在脸上荡来荡去时,我多次试着睁开眼睛去一探究竟,却总又浑浑噩噩睡过去在梦中忘掉,醒来才知道是一股阳光透过风扬起的窗帘可能在摸索我眼睛的位置。我从地毯上起身坐起,一只手摁着床沿想要趴到床上去,在我扭头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依然在梦中,我拍打着头部想让自己清醒过来。

    “你,醒啦,头还疼么?想吃点什么?面么?”她从试衣镜前回过头来,轻轻放下裙摆。“楼下有一家面挺不错的,一会带你去吃?”

    “我手机呢?”其实当时我并不是想问她我的手机,只是因为我没听懂她说的什么,我不知道是因为她说本地话的原因,还是出于本能失神了。

    “我也不知道啊,你昨晚趴在我肩上睡着了,我把你扶回来时就没见哦?你摸一哈口袋有没?”

    “哦,嗷嗷嗷,在呢、在呢,在我口袋里,哈哈,抱歉、抱歉。”

    “吃面么?楼下有一家面馆味道特别好,一会儿我带你去吃?”

    “你为什么穿如此般的礼服?”

    “这是我昨天刚买的,过几天学校有个晚会我是主持人,第一次当主持人呢。”

    那是我第一次见她,一袭红衣,裙摆撒在白色地毯上仿佛一朵绽放的玫瑰,她的长发披在肩上发梢微微卷起泛着棕色,刘海是那种,嗯……用她的话来说可以是一塌糊涂。

    “你知道么?任何一个男生对穿红衣的女生都是无法抗拒的,他们会在不觉中着迷,会像我现在这样神志不清,四肢瘫痪,之后会作出一系列疯狂的举动,之后你就休想有清闲日子了。”

    那天她换了便装,我陪她在穿过无数个老街,逛了数不清的商场后,夜色降临,在一个街角老裁缝店看上了那件冰山灰的礼服,裙摆恰而及膝,黑色吊带漫过肩头在肩胛处绽放出的一朵蝴蝶栩栩如生。

    后来我多次问她为什么在背上纹了一只墨色的蝴蝶,她却从而不语,时间久了我不再问她也从未提及。人说,两年时间足够将一个人了解的清清澈澈,即使藏在幽暗的森林也终究会被火把照亮。我以为她会坦诚,就像我以为我们会结婚一样理所当然,可我终究对她的过去还是一无所知,终究还是相忘于江湖,从此也许再也不会遇见。

    “真的有东极岛么?”

    那晚买过礼服,她说带我去吃最正宗的肉夹馍,沿着老街拐了无数个弯子后,本以为会是一家很老很老的那种老店,没想到在一个转弯处映入眼帘的是早已熄了灯火仅仅楼灯还在闪着霓虹的写字楼。

    “其实,我是想带你去看电影的,昨天见你想订《后会无期》的电影票,我想你应该喜欢看吧,应该是找不到一个陪你看的人,恰好我也要感谢你陪我度过我最难过的这两天。其实我买礼服并不是我因为要参加晚会,我……”

    吻她时,我知道她很美很迷人,却不知道她正在生与死的边缘挣扎,痛苦着想从黑暗中逃离又盼着死去。

    那天晚上没有吃到全天下最正宗的肉夹馍,也错过了《后会无期》的电影,她在路边抱着我哭了好久,我才知道她心里原来压抑着如此多的悲伤。在不久前的一场连环车祸中她的父母失去了生命,家里也就只剩下了她孤单单一个人,而那日她也得知她自己待了19年爱了19年的那个温馨的家,那个宠她如公主的男人和女人原来不是她的亲生父母,一瞬间悲伤逆流成河。

    又怎是相知相识?

    去年冬天,比这再晚上半个月吧。记得那天雪下的特别的大,她来我的学校找我,同她一起来的还有一个男孩儿,个子比我高一点,也比我胖许多。

    那天,她告诉我说她要走了,也就是从那天起我开始也彻底失去了她。

    “雪这么大,你来干嘛呀,你是不是想谋害我,哈哈,先喝点热的。”在火锅店里,她坐在我身旁我帮她捋着乱成一团糟的头发。“若是你说你想见我,不必受这么大的风雪,你只需要告诉我你想我,无论外面如何我一定会从被窝里爬起来穿过漫天的雪去见你,这是我早就答应过的啊,嗯?”

    “我要走了,离开这儿……”

    “因为他么?没事的,挺好的。我说你怎么一副心事从从的样子,气氛搞得如此尴尬。哈哈,没事。你跟他走吧……其实你打个电话就好了,你生病了我会心疼的。”

    “离开这座城市,也许会出国,签证已经在办理了,本来今天的机票,本想不对你说的,可路上下雪了,改签了,就想了很久还是来向你辞别吧。”

    “嘿!兄弟,你们去哪里啊?”我倒了一杯茶递给他,他本是不接的,我拉过他的手腕,强行塞他手里。

    至今我清晰记得,做那一切时我是笑着的,他本来也是严肃着,板着一张脸,可能是见我态度强硬便象征性的咧了咧嘴角,也许是胜利者的嘲笑,也许是出于无奈或者修养什么的。

    “你无需知道这一切,今天给你这个机会,多跟小默说几句告别的话。”他拿起菜单迅速勾了几个就起身出去了。

    “我也出去看看。”

    “不用了,他一个人就行的,你喜欢吃什么,我喜欢吃什么我都已经告诉过他了,这个给你。”

    她从包里拿出一个盒子,是土灰色的格子。现在那个盒子还丢在我书桌后面,记得是有一个笔记本和一踏明信片,一些手工制品。那天拿回去后就丢在了那,往后就从未再打开过。关于她的离开,我有想象了无数种可能,我怕真的会是其中那个我最害怕发生的那个,而盒子里面又肯定会有一些关于她离开我,离开这座城市的线索。

    又怎是相知相识?

    那天,她问我一个刚开始觉得很可笑的问题,后来却让我跌入无尽痛苦之中的问题,也有很多个夜瞪着眼睛看着漆黑的天花板,思绪胡乱的飞。

    “你会想我么?”

    我望着墨兮的眼睛,看了好久,直到他回来都没有开口跟她说“会”。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傻的问题,在每个跟她分别瞬间便开始想她,当她消失在我拐角处我望不到她时,便有一百万个冲动想要冲过去抱住她,不让她离开。而我对于她的喜欢也从来都是写在脸上的,情到深处,我不说,她不说,一望便瞅的清楚的。

    吃过饭后天色便很暗了,雪也小了些,地上薄薄的一层,还没不过脚踝。她走了,我没有挽留,也没有说一句关于想要她留下的话。

    她是光着脚走的,很慢很慢像喝醉了酒,而鞋子,记着是我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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