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喧嚣拥挤的地铁里,一个男孩在专注地读他的书,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周围的一切与他无关。
我微微侧了一下身体,看到了书的名字。是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心里不由地涌起钦佩之情。
我钦佩的不是他在读书,而是他所读的书。《约翰.克利斯朵夫》全书一百多万字,恐怕很多人单是决定要读它,就要下很大的决心吧。而在这样场合,又有多少人能沉下心来读一本经典呢?
我相信,一个能静下心来把它读完的人,一定是一个有着非凡毅力的人。在面对人生的各种挑战和挫折时,更能保持淡定和从容,坚持到最后。
去年,朋友让我给她推荐书。当时我刚读完《我是猫》,觉得有趣,就推荐给了她。
朋友先问多少字。一听说三十万字,她连连否决。说自从毕业后,就再没有碰过超过二十万字以上的书。
这让我感到诧异,毕竟大学时她最喜欢读《飘》,《呼啸山庄》这样的大部头。
突然间,我感到有些悲哀。
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一切都以“快”为目的,连阅读都成了“吃快餐”。一天读三到五本,一年读一千多本。
越来越多的人,早已没有耐心认真读完一本经典了。对多数人来说,二十万字已经是挑战的极限,或许比我预想的还要糟。
碎片化学习,快速阅读究竟能带来什么,我不清楚。但我认为,长此以往,心灵一定容易变得浮躁,失去专注,毅力和宁静。
一本作者用几年甚至是几十年呕心沥血完成的书,不到一天就读完,我不相信能获得真正有价值的东西。
三分阅读,七分思考,这样才能在阅读中,逐步形成自己的思想。
有人认为,这个时代不需要读书。但我觉得,这个时代更需要读书,而且是慢慢地读,静下心来去读。
只有心灵沉淀下来,人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在物欲纵流中,保持清醒和觉知,不迷失,少犯错。
鲍勃.迪伦说,人们很少做他们相信对的事,他们做比较方便的事,然后后悔。而我希望我们去做自己相信对的事,真正喜欢的事,不怕后悔。
2.
已经是深秋了。窗外风吹着梧桐树叶,簌簌作响,冷空气从外面流进来,清清凉凉,让人神清气爽。
一直觉得,秋天和冬天是适合阅读的季节,这个季节里,人容易变得沉静,敏感,爱思考。通过阅读,也更容易感知微小的幸福和温暖。
披上大衣坐在书桌前,又或者裹着毯子卧在沙发里,这时,阅读会变成一件很温暖的事情。
想起小时候。在冬天,我总是喜欢早早钻进被窝,一边一张一张地翻动着书页,一边听着窗外寒冷的北风呼啸着。感觉读书真是一种幸福。
同样想起《独居的一年》的哈利,那个喜欢在炉火旁读书的警察。一边烤火,一边阅读,想想就觉得美好。
你还记得上一次专注地读完一本书是什么时候吗?又是否还能体会到当时宁静愉悦的心境?
马上就要冬天了,北方的冬天总是很冷,不适合外出,更适合窝在家里安静地读完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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