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一次参加马拉松比赛,虽然只是5公里健康跑。对我这种800米都不及格的人来说,应该也算是进步。
对于跑步,只不过是“爱屋及乌下”的产物。我只想跟着他的步伐,同享一段旅程,然后才跟着报了名。
可惜,一封调令,他被调回北京公司,虽然很不舍,但我知道那对他是最好的选择。我玩笑说“男儿志在四方”,他说“宅男志在家乡”,还是会关注我们公司,还是会回来看我们。我明白这样的概率有多小,怎么都不及抬头就看到他办公室的概率。上班再也没有熟悉的身影,更别说偶遇了。
全公司的人都知道我是他的粉丝,我喜欢的样子他都有。我对他不是“一见钟情”,总是跟别人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喜欢他”,其实我知道。在我做了一件很丢脸的事,他立马给我发信息安慰我的时候,很贴心的感觉。
认识一年多,从没见过他发脾气的样子,性格温和。跟很多人说起他,大家都觉得他人好,听着大家的评价,心里都泛起一丝甜意。他对我来说是特别的,感觉应该是无关风月,他那无意的温暖的问候彻底将我俘虏,对他总是不自觉的甜。
他回北京两个月了,马拉松的比赛日期趋近,我说“桂林的桂花开了,你还回来么”,却未见回复。就在南宁开往桂林的动车上,我还期望着他能直飞桂林,可却得到他不来参加的消息。顿时有些失落,心里想过放弃,没有他陪着的旅程总是不够美好的。不能光明正大跟他拍照,不能用崇拜的眼神看他,不能对他甜甜的笑。
开跑前,拥挤的人群里,大家欢呼雀跃着,但我总缺少点兴奋感,倒是诠释了“做什么无所谓,要看跟谁一起做”,去年我们围追堵截的印象还记忆犹新。路人说“体验感差”,“给我一个帅哥,我能一口气冲到终点”,我表示认同。
陪我跑到终点的,只有那多情的雨,细细柔柔带些凉意。带着对他的想念,踏上征途,呼吸间想起过往,我想以后都不会再跑步了吧。可是,应该要多跑步吧,那是他的最爱。隔空跑步,他在北京,我在南宁。天南地北的。
从此最想去的城市就是北京。那座城的名称变成他的名字,总是不自觉的在心里默算隔着几千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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