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我遇见,我可真幸福。
如果我们遇见,还是最好把我忘记。
——啼眼。
“我觉得我就像一个废人”。欧先生不得不又听了一遍我的丧气话。
看呀,我也会笑的。自卑感再一次像潮水般涌来重重地打在我的脸上。我实在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好长一段时间里就只是无故悲伤,发呆,自惭形秽,掉眼泪。
唯一能够确定的是,我本不该如此。所谓最后的屏障,大学四年离场在即,我就要彻彻底底自己去面对社会面对生活,有关所有的矫情以及抑郁的借口到那时都不得不全部收起。
收拾行囊,生满苔藓的心总要出发,哪怕被误解被骗,也只当是去晒晒太阳。
文字在不远的曾经成了我的避风港,我能建造出独属于我的完美世界,只是沉浸太久的话,灵魂也会溺水,窒息感甚至传遍实实在在的全身。
我曾疯狂,仿佛能掀了天地,我曾懦弱,哪怕一眼也能吓得我转身就跑,我曾以为爱能永恒,我曾以为恨是代价……然而一旦没所谓起来,皆是负担。
我就像个丑角一样活着,以自己的狼狈逗乐别人。芸芸众生的芸,普普通通的普,我好像什么也不是。“你算个球”,随口一说的玩笑,最是符合这样的存在。
手机屏幕又一次摔碎了,手指不经意间划过被扎出血红色的小点,我甚至爱上这种将痛未痛的快慰。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失去了一个很重要的人。一个陪我淋雨陪我摔倒陪我荒唐陪我一起追男孩子的人。
大学生活隔着城市的疏离,我们越走越远。大概不是谁变了,大抵是我换了另一种幼稚的方式。就像异地恋的悲哀,还未来得及争吵,静默着静默着,突然间的一句话便幻化成了伤害,字字诛心,那些往事,注定凭空消失,你,最好,从来就是一场梦。
张开口,竟然不知道怎么言语。所谓成长,可真是讽刺,越长大越孤单,看着曾经挚爱的种种,明明不复孩子般的无力,却再怎么努力抓住也成了手中沙。
今年,我二十二岁,叫啼眼,一点也不酷。我有感情稳定的男朋友,也有烂透了的疏松平常。我得到了别人的信任,也不曾避免被玩弄得像只红着眼睛躲避关爱的流浪狗……
在这不长不短及其不具意义的二十余年里,我记得第一次学会走路时的欢愉,却忘了两年前我手写的梦想,我记得似乎未曾有交集的我的两种童年,然而每一次都快乐的让如今的我不禁难过不已。
我实在不知道未来的路要怎么走,我甚至不知道明天能否做早起这样的小事。死死躺着,目光倾心呆滞,脑子也跟着矢志不渝,咸鱼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的诞生,只是这样一段苦笑不得的有关“痴情”的故事。
我听夏目漱石,也看太宰治,翻来覆去想了好久,想死?想活?是善?是恶?我始终还是不够坦荡,就连脚下的路也嘟囔不清看不明。
如果我们相遇,最好把我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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