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文章系列
一、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一)集体合同双方
1、用人单位。
2、企业职工方。
企业职工方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二)订立集体合同的事项
1、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2、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3、行业性集体合同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三)集体合同签订程序
1、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确定集体合同草案;
2、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3、订立集体合同。
二、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1、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2、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三、集体合同的效力
1、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2、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四、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1、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五、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1、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2、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