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不知悔改,仍然开车上路,不料在同一个地点被执勤的交警“老熟人”再次查获,真可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9月17号16时左右,青岛胶州湾大队二中队民警在高新区收费站设岗检查时,执勤民警发现站内排队等候交费的一辆小轿车驾驶员突然下车和副驾驶交换了位置,于是立刻上前将该车拦停。在询问为何换座时,神色慌张的驾驶员辩称自己没有换座,是因为内急才下的车。
交谈中,细心的民警发现面前的驾驶员非常眼熟,经仔细辨认最终在民警的“火眼金睛”下现出了原形,原来这位驾驶员正是今年7月份在高新区收费站因酒后驾驶被自己查获过的司机齐某,其驾驶证目前正处于暂扣期间。发现民警认出了自己,尴尬的齐某惭愧地承认了自己换座逃避检查的事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司机齐某因驾照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将被处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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