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看过一朋友的日志:把手机写成情人。尽管写的诙谐幽默,委婉动人,文笔和文采都属上上之作。可我还是不敢苟同他的比喻。
于当今社会,情人无疑是清丽婉约,温柔可人的代名词,她的存在颠覆着传统的认知。尽管如此,不管你和情人的故事多么的美好,多么的荡气回肠,个中滋味只能是一个人去品,去读,试问谁有胆量把情人拿到台面上来,而不去避讳自己的老婆(或老公)?即便是有,那也真的是生活中的奇葩了!
而手机就不同了,你可以把它捧在手心,搂在怀里,在任何的场合都可以撒一把狗粮,秀一把恩爱,人人都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
追忆我和手机的情缘,当是十年前,那时家里的经济稍微有点好转,手机已不是什么奢侈品,但对于我这样去市场买颗葱都转悠半天的人,真的是不菲的开销,但我又是非常爱面子的人,眼看老公身边的哥哥弟弟都有了手机,就狠狠心,跺跺脚,给老公买了部诺基亚牌的手机,咱不能让老公出门让人觉得寒酸不是?钱总得花在“刀刃上”,看着老公爱不释手,满心欢喜的样子,我自然觉得脸上有光。
可问题也接着来了,人家把手机心肝宝贝儿的宠着,一刻也不离开,有时我借来用一用,人家还很不情愿,我是羡慕嫉妒恨啊!没办法,谁让咱小心眼儿呢!
可后来家里一部手机真的是不方便,我就又咬咬牙,给自己买了一部,那是女士用的一种翻盖手机。粉红色,小巧玲珑,很惹人怜爱,我当然是呵护有佳,宠之更甚。还通过它联系到了我好久不见的同学们,那时我才发现自己活的真的是out了:我刚学会用手机,人家都已经在上网了,网上购物,网上学习,网上聊天。我的天啊,世界发展的脚步实在是太快了!
要说当年我也是绞尽脑汁想跟上时代的步伐,愣是在这部手机上注册了QQ,尽管不能语音,不能视频,但姐的拼音还是过关的。于是乎我也有了网友,天南地北,海阔天空的聊着,可聊着聊着就感觉没啥意思,听网友们说QQ都有什么什么空间,可以在那里写个心情文字什么的,我这手机显然没有这功能,从那时起我就有点开始嫌弃它了,可人这种喜新厌旧的坏毛病真的惯不得,一旦上隐会一发不可收拾,因而我克制,克制,再克制,尽管我拼力压抑着,可事情往往是这样,你越压抑就会越想,梦里梦外都希望自己能换一个部手机。
都说女人对自己下手要狠,可我就是狠不起来,但我对儿子下手那是绝对不含乎,在儿子高中毕业时给儿子买了一个苹果5s,他原来用的三星自然而然的就落在了我手里,这下我真的是如鱼得水,逛空间,写心情日志成了我一天必须的生活,也真应了那句话叫:物以类聚,人与群分,在网落的世界里我结识了不少志同道合的朋友,也开阔了视野,我这个井里的青蛙,终于在自己家的热炕头上看到了外面的世界。
从那个时候起我变了,变得豁达了,再不会和老公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了,感觉生活越来越有奔头了,不知不觉中我变得健谈了,也变得爱笑了。
如今我真的离不开手机了,可以说它是情人,可以说它是爱人,总之它是开不败的罂粟花,让我深深的迷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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