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经抗震加固后的建筑给水排水、消防、供暖、通风、空调、燃气、热力、电力、通讯等机电工程系统,当遭遇到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以内的地震灾害发生时,可以达到减轻地震破坏,减少和尽可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从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目的。
地震引发的机电系统灾害主要体现为:
1、系统损坏引发的水灾及火灾带来的次生灾害损失;
2、系统损坏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3、系统损坏引发的人员伤亡;
4、火灾引发的结构主体安全。
采取必要的机电抗震措施可以有效保护机电系统的震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有效控制水灾及火灾的发生;
2、消除或减少机电系统破坏程度,降低经济损失;
3、保障主体结构安全不受火灾影响;
4、减少人员伤亡几率,创造逃生的时间和辅助条件。
因此,提高机电系统自身的抗震性能,能有效防止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确保地震来临时及震后机电系统迅速保持、恢复运转。震动台实验研究表明,地震来临时,加装抗震措施的系统及设备相对没有加装的可减少5—10倍的位移量,可全面及有效提高系统的整体抗震性能。按照规范要求,所有项目都需要实际分析,进行抗震设计,在重点部位机电系统进行符合规范要求的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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