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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出台《关于加强二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规定》

我校出台《关于加强二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规定》

作者: 公大青年YOUTH | 来源:发表于2018-02-04 21:44 被阅读0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公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二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2017年11月9日,校党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二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规定》。

    规定指出,二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是校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学习型校园、创学习型组织、做学习型领导、带学习型队伍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加快建设“国内一流、世界前茅”警察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规定要求,联学联做组中其他校属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联合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二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中心组成员每年应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题调研,每学年至少为师生开设1次专题讲座。

    规定强调,二级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将作为学校党建巡查督导的重要内容,重点考察组长履职、学习计划制定和完成、学风建设、学习制度执行和学习成果转化、学习档案建设等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校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以及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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