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完午饭,13点15分到达与菲姐约好的地点,一个咖啡店。坐着等了几分钟,菲姐到了。
菲姐,典型的律政佳人,很有气质,与我年龄相仿,为人热情仗义。其实,我蛮感谢菲姐的,今天她还在上班,为了我的事情,她特意抽空出来见我。
菲姐很关心地问我:“怎么了,还好吧?”
我叹了一口气:“唉,不太好,还在自我调整中。”
菲姐安慰我:“不要怕,也不要觉得丢人。现在的外资企业,裁人不是很普遍的事情吗?公司裁你,又不能说明你的能力不行,是他们没眼光。”
我有些感动了,说:“谢谢菲姐,我就是觉着心里有点委屈。菲姐,他们说只给我经济补偿金N加1。”
菲姐义愤填膺地说:“凭什么?虽然我平常不处理劳动纠纷,但据我所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公司应当依照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你支付赔偿金。况且,你这件事,是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诉求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用怕他们。”
我说:“话是这么说,可是据我所知,公司从来没有支付过经济补偿金2N。”
我心里不是很有底,而且从小到大,我都不喜欢与人争执,我其实是有点怕的。如果我诉求2N,岂不是要跟公司撕破脸了?想想,我都觉得压力很大。
菲姐说:“庚双,人活着就是为了争一口气,他们都要跟你解除劳动合同了,你还担心什么,怕什么呢?你就诉求2N,这也是你的合法权益。到时候,说不定双方还要慢慢谈呢。”
菲姐还说道:“为了保险起见,你回头可以打电话给C市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再详细咨询一下,这样心里更清楚些。不好意思,我平常不负责劳动纠纷的案子,我虽然懂些劳动法,但不是很精通。如果你需要,我可以介绍一位专门负责劳动纠纷案子的律师给你。”
我很感激菲姐,但是心里好像还缺一些力量。
我弱弱地拉着菲姐的手说:“你能不能陪陪我啊,听我跟人事通完电话,你再走行吗?”
菲姐理解地拍了拍我的手,说:“没问题,我陪你!对了,要记住等会儿公司人事与你谈话时,你一定要反复强调公司是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要做好录音哈。从现在开始,你就要收集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我有些担心地说:“那,我今天手上只有这一部手机,怎么办?”
菲姐很爽快地说:“没关系,我用我的手机帮你录音。”
我简直要拥抱菲姐了,真是雪中送炭啊!
突然,我很能理解那些以前被我约谈话的销售人员了。那时的我并没有完全做到将心比心的换位思考,对他们多少还是有些不耐烦的;我觉得他们有时候很难沟通,还为难我这个被叫过来打酱油谈判的人。他们至于跟公司撕成这样吗?
现在想想,我那时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火没有落在自己身上,不能完全设身处地理解和感受他们。而现在,我成为了那个被约谈的人,火实实在在地落到自己的脚背上了,我才真正体会到个中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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