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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转公办?深圳4区发布插班申请公告,家长请做好准备

想转公办?深圳4区发布插班申请公告,家长请做好准备

作者: a703eac68d6c | 来源:发表于2019-01-05 09:56 被阅读1次

    据统计,截至目前,深圳已有3个区正式发布了2019年春季公办转学插班公告,包括龙华、坪山、南山

    另外,宝安区公办学校西乡小学也已经发布插班信息,其它公办学校可能也已经张贴通知,大家可以自行了解。

    提醒:

    转学插班,一般是学期末前两周学校会发布转学插班公告,如家长想要了解,可以直接咨询你想要转入的学校是否有空位。但春季学期,并不是每个区都会开放插班申请的。

    龙华区

    2019年1月2日,龙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发布《关于做好龙华区2019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工作的通知》。

    一、受理时间

    2019年1月3日11:00至

    2019年1月8日17:00

    二、受理条件

    1.原则上只受理深户;

    2.学区范围内;

    3.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

    4.原则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受理转学插班。

    三、受理学校

    根据前期转出情况的调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部分学校个别年级可能有学位,名额最终以学生办理转出而定。

    拟受理插班申请学校名单如下:

    观澜中心小学、民治中学、玉龙学校、上芬小学、民顺小学、桂花小学、福苑学校(初中)、书香小学、高峰学校(初中)、观澜中学、鹭湖外国语小学、潜龙学校

    其他学校因班额大且无人转出,暂无学位,不受理转学插班申请。

    具体接受插班年级未公布,有需要的可自行联系学校:

    四、受理程序

    1.公告信息:

    (2019年1月3日)

    学校将本校招生范围、申请时间、申请程序、申请条件、录取时间、咨询电话、上级部门投诉电话等有关信息在学校门口予以公告。

    2.网上报名:

    (2019年1月3日11:00-2019年1月8日17:00)

    公办学校有学位且符合受理条件学生在“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公办转学插班”系统中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申请网址:

    http://zsjz.lhxq.edu.cn:8090/visitlhuagbzxcbjz

    3.学校初审:

    (2019年1月10日前)

    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对插班生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初审没有通过的表示没有机会参与排序,初审通过的要进行信息比对环节,但不代表一定有学位安排。

    4.信息比对:

    (2019年1月16日前)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将通过初审学生信息通过“织网工程”进行信息比对。

    5.教育局审批:

    (2019年2月15日前)

    公办学校向基础教育科上报拟录取学生名单,基础教育科汇总上报教育局审批。

    因转学插班学位异常紧张,学校按“先类别后积分”进行排序,录满空缺学位为止,对于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协调安排学位。

    详情可在幼升小家长通微信公众号回复积分查看各区积分规则详解▶)

    6.公布名单:

    (2019年2月18日前)

    公布公办学校插班生名单,受理插班生注册。

    在学期开学后十日内完成学生的学籍变动手续。

    五、所需材料

    转学插班材料按《关于做好龙华区2018-201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供:

    深户学生提供三方户口本(父、母、学生)、出生证、房产资料、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全国学籍信息卡或就读证明(无全国学籍),市内转学的还需提供深圳市学籍号。

    六、相关要求

    1.严格纪律,确保公平

    插班生工作要严格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严禁借机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或牟取私利等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2.加强监管,规范招生

    各学校严格控制班额,规范转学插班行为,插班工作列入学校行政议程,录取学生须经行政会议讨论,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生“在校不在籍”或“在籍不在校”情况发生,不得擅自升级或留级,违反规定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精心准备,确保稳定

    各学校要按照工作要求和步骤严密实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耐心解答群众询问。

    坪山区

    日前

    坪山区2019年春季转学插班通知公布

    507个公办学位供申请

    1月3日正式开始


    一、招生计划

    坪山区2019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转学插班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原则上居住地在相关学校招生片区,具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办法

    采取“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额满为止。

    四、申请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3.计生加分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4.原就读学校学籍卡。

    (二)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3. 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社保卡,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其中,住房材料属于集体宿舍的,还需提供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

    4. 计生加分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5.居住证加分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6.原就读学校学籍卡。

    (三)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3.原就读学校学籍卡。

    (四)港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4.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社保卡,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其中,住房材料属于集体宿舍的,还需提供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生加分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7.原就读学校学籍卡。

    (五) 属于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五、转学插班积分办法

    (一) 学位类型、积分计算办法

    参照《坪山区2018年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详情可在幼升小家长通微信公众号回复积分查看各区积分规则详解▶)。

    (二)居住、社保时长计算截止日期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且报名至录取结果公示前证件需保持有效使用状态。

    (三)计生登记截止日期

    截止2019年1月6日。

    六、申请方式及相关安排

    (一)申请方式

    家长登录坪山区教育局“转学插班报名系统”,凭儿童身份证号码登录并填写《坪山区2019年春季转学插班申请表》,核对无误后打印(一式两份)。

    系统网址:

    http://psjybm.sz.edu.cn/visitpsgbzxcbjz

    (二)申请时间

    2019年1月3日9:00至2019年1月6日24:00(共4天)。

    (三)材料审核及结果公示

    家长于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8日(8:30-17:00)备齐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申请学校进行初审;

    2019年1月18日公示初审结果,初审资料不合格的家长可于2019年1月18日-1月19日(8:30-17:00)到申请学校申请资料复核;

    2019年1月23日公布录取名单。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不予受理转学插班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者虚假。

    2.家长提供的证件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二)深圳中考要求非深圳户籍考生需具有深圳市三年完整的初中学籍,否则不具备参加中考成绩统一划线录取资格(即不能参加公办高中录取,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注册入学)。

    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家长详细了解深圳市中考政策,慎重考虑孩子的转学插班。

    (三)如需了解民办学校转学插班事宜,家长可直接联系相关民办学校。

    (四)如有疑问,家长可咨询相关学校或拨打坪山局基础教育科招生热线89353010、28472605。

    南山区

    春季学期属于学年中段,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规律,春季学期一般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

    秋季转学插班工作统一安排在每年5月中下旬网上进行申请(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告的通知为准)。

    申请对象

    考虑到部分家长的特殊情况,个别学校尚有空余学位的年级可在春季接收少量以下几种情况的学生申请:

    1、南山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父母在本学区有合法的住房(租房户需租住满一年或以上且须提供无房证明);

    2、深圳其他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且父母在本学区内购房。

    备注:

    以上两种情况,若住房学位已被锁定,不予申请;

    无学位的年级不予申请。

    申请时间和安排

    申请时间:

    2019年1月2日-4日(具体时间以学校门口通知为准)

    申请方式:

    家长直接向学校咨询、申请。

    录取公布时间:

    2019年1月15日,学校告知录取结果。

    特别注意

    1、无学位的学校,不安排转学插班,也不接受申请登记,由学校在校门口张贴公告告知,望各位家长周知。

    2、按照广东省、深圳市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3、自2016年起,非深圳户籍考生在深圳市没有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不具备在深圳市中考报名资格

    不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申请插班,望家长了解深圳市中、高考相关政策。

    温馨提示

    南山区教育局在通知中为提及申请插班完整材料及录取方式,大家可以参考南山区小一初一积分入学政策要求。

    宝安区

    据了解

    宝安教育局没有统一发布通知

    但西乡小学已公布插班公告

    所以

    宝安区更多公办学校的插班情况

    建议大家直接咨询学校

    或前往学校查看有无张贴公告

    西乡小学

    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

    转学插班工作的公告

    一、受理对象

    由于班额普遍过大,西乡小学本学期只受理监护人在本学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深圳户籍学生(即学位类型中第、二类)的转学插班申请。

    二、受理范围

    1.一年级:

    (1)宝安大道以东,新安五路以北107国道以西,通达路穿过铁仔山延伸至东方建富愉盛工业园与西成工业城分界所在路以南。

    (2)共乐路(金海路)以南、新湖路以东、西乡大道以北、宝安大道以西。

    (特别提醒:共享学区的学校之间不允许转学)

    2.二至六年级:

    河东、河西、西乡、龙珠、龙腾、蚝业、柳竹等社区(其中龙腾社区在西乡大道以北的住宅区和西乡、蚝业、柳竹三个社区在宝安大道以西的住宅区除外)。

    三、受理时间

    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15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5:30)

    四、受理程序

    1、监护人(家长)在受理时间内向学校咨询并提交以下学位申请材料(原件) :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4)原就读学校出具井盖章的全国学籍卡(在深圳就读的学生需附上深圳学籍号)。

    (接收材料地点:祥云楼四楼教学处 负责人:廖老师)

    2、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对家长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予以初步审核。

    3、学校初审合格,学校为拟接收的插班生在网上录入资料, 井报主管部门审核和汇总。

    (注:2019年1月15日下午5时网站关闭录入功能)

    4、部门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申请资料分送相应职能部门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录取。

    五、咨询电话

    0755-27949203 

    廖老师

    六、上级部门投诉电话

    宝安区教育局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27752072

    目前

    仅有上述4区发布春季插班通知

    其他区不确定

    大家可以自行咨询学校

    编辑:小海豚

    来源微信公众号:幼升小家长通(yousheng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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