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想法简友广场
Q8: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应该归谁?

Q8: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应该归谁?

作者: 叱咤文坛 | 来源:发表于2022-08-14 17:41 被阅读0次

    案例: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发现,小区电梯内部被物业公司租给了某广告公司刊登广告使用,物业公司却未将电梯广告费用进行公示,也未向业主进行分配。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的广告费用不透明,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物业返还电梯广告收益吗?

    普法:

    可以。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源自:民法典百日学习)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Q8: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应该归谁?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mpdlgr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