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张琳和相恋一年的男友李军结婚,嫁入豪门的她,在婚礼三天后被公公扫地出门,扬言不要这样的儿媳妇,连肚子里的孙子也不承认。
事情还得从两个人婚期前一天去民政局领结婚证说起,本来两人相恋一年,感情一直很好,再加上张琳已经怀有身孕7个月,就准备火速结婚。
但那天偏偏那么凑巧,张琳的身份证刚好过期一天,连工作人员都遗憾,为什么不早来一天呢?
当工作人员在电脑上调出张琳身份信息的页面时,被李军看到了,上面显示张琳结过婚,也就是说张琳是二婚。
不管怎样,结婚证没办成,但他们的婚礼如期举行。
而婚后第三天,张琳就被公公赶出来了,理由是张琳骗婚,隐瞒婚史。
李军父母都是公司领导,家庭条件优渥,而李军是独子,相貌英俊,从没结过婚,应该有更好条件的女孩做他们的儿媳妇,绝不会容许一个二婚女。
而对于公公说她骗婚,张琳很委屈,说她怀孕一个月时已经告诉李军自己离婚了,李军知道这件事,还承认孩子是他自己的,很爱孩子,要她生下来,如果李军不答应,孩子不可能留到七个月的。
当记者联系到李军时,李军却一口否认,说他根本不知道张琳结过婚,并且调查出张琳头婚也是骗婚,骗人家5.5万元。
两个人各说一词,到底谁撒谎了呢?
张琳面对记者说出了她头婚的经过。和前夫是在网络上认识的,相恋一个月就结婚了,领证时才发现前夫比她大十多岁,婚后还不思进取,喝酒打牌,坏毛病一大堆。
两年后,张琳实在受不了就离婚了,那个5.5万元的确存在,但并不是骗来的,而是两个人生活中的经费前夫该补给她的。
事情弄到这种地步,如何收场呢?从一开始的相识相爱,到现在倒戈父母一边,不管是不是父母威胁了儿子,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李军放弃了张琳,也放弃了他们两个人的孩子。
大腹便便在大街上摇摇晃晃的张琳,无疑是看着很可怜的,头婚不如意,二婚才结婚三天又被赶出来。
不能不说她本身也有问题,头婚才认识一个月就敢结婚,连真实年龄都不知道,不是太荒唐了吗?第一个婚姻失败还不找下原因,又立马投入第二次婚姻,却又很快怀孕,并在怀孕后才说自己曾经结过婚。
按孩子月份来算,和李军也是认识两三个月都怀孕了的,在婚姻都没保证,还是一个未知的情况下就敢擅自要孩子,不但对自己不负责,也害了肚子里的孩子。
一个连自己都不自重,自爱的人又如何得到别人的爱呢?
现在怀着孩子的她该去哪里?马上孩子也八个月了,打掉已经晚了,但生下来,孩子以后的人生会是怎样?
最后张琳的决定是,把孩子生下来,然后上诉,争取应有的利益。你们觉得她做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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