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粟
Chapter 01
有天跟朋友谈论《芳华》,我直呼其真是一部非常好的文艺片(我就看了三遍而已):那个年代,什么都真真的,什么都敢豁出去。
谈到林丁丁被刘峰触摸的桥段时,我们彼此都愈加激动。
朋友说看过了解析《芳华》的文章,归根结底林丁丁拒绝刘峰就是因为他穷,你看,这多么虚荣的一个女人啊!
这话吓得我差点把嘴里的水都喷出来了,我直拍桌子:我敢跟你保证,写那篇文章的人,绝对没看过原著,说的什么狗屁话!
当摄影的那个男人还不是一样穷!为什么他就能亲林丁丁?
Chapter 02
《芳华》的英文名:You Touched Me,翻译为中文是:你触摸了我。
在原著中,除了民工团姑娘们的纤细腰肢和战火连天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刘峰的那两记触摸:一记让刘峰的年少时代急转直下,从此对丁丁剧痛一生;一记让何小曼从心底开出了爱慕之花,才有了最后暮年的相伴。
刘峰,一个实打实的老好人。地板塌了、窗户烂了、猪跑了...他都需要去帮忙。就连绣花针掉棉被里,他也笑眯眯地帮着找:在那么大一床棉被里,如大海捞针一般地找,毫无怨言地,仿佛自己生来就是这样的命似的。
一个读书少、打小就翻跟头的男人,因为自己的谦卑,所以想要被人们需要,于是不停地给人们带去善意,救人于生活中每一次焦急之中。正是这样一个如此好的人,被人们赋予上光环——那是一种别人没有的脱俗的光环,你戴着这个光环,你就不该有情有爱不该惦记任何女人。而他哪知道自己有多伟大,不过是乐于助人而已,老子还不能爱任何人了?
原著里严歌苓用了一个特别妙的对比:假如有一天耶稣也抱着一个女人说他想她、他爱她...你恶不恶心?恶心。
就是这样一个逻辑!所以,当像神一样存在的刘峰,终于控制不住自己了,在车房里对林丁丁来了一个拥抱,当即就被形容为“腐蚀”,他是“神”啊,他怎么能有凡夫俗子的思想呢?怎么可以对任何一个女人有想法呢?
所以在多年以后,萧穗子才能理解丁丁当时的心情:一个干尽所有好事的人,一个不食人间烟火味儿的人 ,突然告诉你说,他惦记你好多年了,她感到惊悚、恶心、辜负和幻灭。
而那一记触摸,就是他二十六岁一生的全部情史,你还叫“救命”?最终送命的是我啊。
Chapter 03
有人说刘峰跟何小萍(原著为何小曼)是患难见真情,是因为识得彼此善良才互相产生了珍惜。
不,那太远了。早在战争开始之前,早在何小萍患精神病之前,早在刘峰被调走之前......
何小萍有多缺爱呢?从小就不受母亲疼惜,唯一疼她的父亲也因为母亲而自杀了(原著是这样的剧情,并非电影中的病逝),后跟着母亲改嫁被取了一个叫“拖油瓶”的外号,再后来母亲生了弟弟妹妹之后更是没有她的地位,连唯一一次母亲的拥抱还是自己故意冲冷水导致发高烧换来的......
就是这样一个女孩,一个从未被善待的女孩。即便进了民工团也饱受非议。还记得排练舞蹈时朱克当着众人的面嫌弃她有体味不跟她一起跳舞的桥段吗?然而,就在那个时候,刘峰走出人群,来到小萍跟前,对杨老师说,我跟朱克换位置。对,就在那一刻,她开始依恋。她从镜子中看到了自己与他的亲昵:他结实有力的手,虎口恰好地卡主她纤细的腰肢......
除了爸爸,谁也没有那样抱过小萍,小萍多么欠抱,她心里知道。可是除了爸爸,谁也不要抱她。从第一次抱,到这一次,这个女孩长成了女人。
让一个女孩长成女人的男人,是会一直被惦记的。
Chapter 04
曾经跟几个好友都提起,如果自己生活在民国时期,敢不敢为一个人终其一生——即使不所得呢?
答案都是肯定的。
那时候恋爱是件漫长的事,似乎滋味太好了,一下子吞咽首先要腻死,其次是舍不得,必须慢慢咂摸,慢慢地品。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可以是性部位。头发梢,汗毛尖都可以达到高潮。两只手打颤带汗地握到一起,到肌肤和肌肤零距离厮磨,往往是几个年头的历程。
很久很久以后,大家都老了,有一回萧穗子拿着手机里林丁丁的现照给刘峰看,那时候的刘峰已经有很高度的老花,但他却没有戴老花镜,难道他不好奇曾经让他爱得剧痛的女人几十年后变成什么模样吗?
答案似乎也只有一种可能:他不想看到清现在的林丁丁。
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他当年那么爱她,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去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那个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有很多人喜欢民国时期吧。
像木心先生所说的那样: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以上。
感谢你的收看,我是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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