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没有审美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成了一些人——当然,也包括我——的生活信条,「体验」和「品味」就像旗帜一样被举得高高。
问题是,为什么要过这样的生活呢?或者说,为什么要这样生活呢?
1.
要讲清楚这个问题,恐怕还得从「日常生活审美化」这个概念讲起。
日常生活审美化有两层含义:一是,艺术家们摆弄起日常生活中的物品,并把它们变成艺术的对象;二是,我们这些普通人也将某种审美规划融入日常的生活中了,旨在从服饰、外观、家居之类的物品中,营造出某种一致的风格来。
是不是不太好理解?那我就借用「炸油条」的故事来作一个说明吧。
比如说,有这么一个小贩,她一心一意地和面,聚精会神地炸油条,把一根根油条炸得色、香、味俱全,让所有吃到油条的人都有了心满意足的体验;这时候的「炸油条」便进入审美的境界了,也就是所谓的「日常生活审美化」了。
日常生活审美化已经达到了这样一种程度,即人们把他们自己以及他们周遭环境看作艺术的对象。
2.
事实上,日常生活审美化,并不是谁谁谁头脑发热,一时想出来、喊出来的,它有它的累积过程。
一开始,「一战」后出现的一些流派,一方面攻击艺术光环的神圣性,对陈列于博物馆、美术馆的艺术品不屑一顾;另一方面将日常用品、偶发事件、即兴表演等纳入审美领域,宣称艺术无处不在,试图跨越艺术与日常生活的界限。
紧接着,有些人着手谋划了,要以艺术的精神来改造和美化生活——无论主体周遭的生活空间,抑或个人外在的服饰装扮、行为举止、生活趣味,都在努力追求风格化的效果,张扬艺术的旨趣,进而实现日常生活的审美化、符号化。
再就是,在日常生活消费中,商品的符号价值逐渐代替了使用价值,上升为主导性价值。也就是说,一些人对商品的消费,不单单是对商品实用功能的享用了,更是对商品所指向的社会阶层及其生活方式的潜意识认同和象征性拥有。
…………
日常生活——消费时代的日常生活——就这样以审美的方式呈现了。
3.
这里比较有意思的是,日常生活审美化是作为消费社会重要组织原则和标志性文化景观而存在的。
有人以「奇观社会」的概念揭示了这一社会特性。他认为,「奇观(形象)即商品」的时代突出地表现在从商品的「占有」法则向商品的「展示」法则的转变;当世界经由「奇观」而变得显著可见时,它一定是由商品所控制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中,与其说是消费商品,不如说是消费商品的象征价值。比如说,大家对苹果手机、爱马仕皮带、香奈儿化妆品的疯狂追捧。
于是呢,审美化展现出一幅难以察觉的、以日常生活为外观的审美拜物教,商品和服务的魅力转化为吸引眼球的奇观之「注意力法则」。
这就像前面的油条,同样的一根油条,有人在审美上「不择手段」。比如说,对其进行精心、细致地包装,配上精美的盒子、诗歌化的广告语,兜售时播放黄梅戏或西方的《欢乐颂》,小贩也用心打扮了自己还号称「油条西施」……
怎么了,这是?说通俗点——我们把审美的生活过成了装逼的生活!
4.
那么,问题是,审(装)美(逼)的生活要不要过、又该怎么过呢?
有个著名论断说,日常生活好似一个「铁笼」,而审美具有将人们从「铁笼」中拯救出来的功能。也就是说,审美——当然,也包括装逼——为人们从琐碎、平庸的日常生活中解脱出来开了后门。
回到问题本身,我们也能发现,审美的生活,或者说,装逼的生活,确实能给我们一些快感体验。
既然这样的话,即便是装逼了,似乎也不是什么上不了台面的事吧?
5.
不过,这里会有这样一个风险:我们刚刚从日常生活的铁笼中脱身了,又钻进了装逼生活的铁笼。
对此,我们还是应小心在意的。
(资料来源:《「后革命时代」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周宪著;《「日常生活审美化」在中国》,王德胜、李雷著;《浅析日常生活审美化和审美日常生活化》,李琦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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