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断续续看完《一个人的朝圣》,合上书,比起书评评论的主题——“心灵的救赎”,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一部“心灵的自我认知”,让我们了解什么是从心而行。
哈罗德,六十五岁,在啤酒厂干了四十来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他跟妻子住在英国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 他收到一封信,原来是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患了癌症,写信道别。
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却不愿把它投进邮筒,之后越走越远,直到他下定决心要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只因为一个加油站女孩说:“你一定要有信念,有了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于是,87天,627英里的路程,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干里跋涉,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的另一场内心之旅。
这趟旅程经过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他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让生命重新发光。
2.
我从中看到了一个60岁老人的心灵回忆过程,这是一条他自认为的救人之路,也是一条他用回忆一步一步丈量自己人生经历的路。
每走一步,就是一段岁月,一件往事,与此同时,他还在经历着现实现世,看着一路见过的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都与众不同,听着这一路经过的这些陌生人的故事,每一个都极其渺小却又如此独特。
这大概就是我为什么喜欢走在路上的原因,可以看见很多不同的人,听见很多奇妙的故事,以及很多不期而遇的温暖和生生不息的善意,牵动人内心的温柔。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本特别的小说,整本书仿佛说了很多,又仿佛什么都没有说。 有太多生活细节被点点滴滴的描写,有太多你来我往的故事被记录。
在其中,最重要的是,哈罗德找到了自己生活的意义——英格兰的土地在脚下铺展开,那种自由自在,探求未知的感觉振奋人心,让他忍不住漾起一丝笑意,但觉苍茫世界我独行,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让他回到小花园里除草去。
3.
他变了,回望过去的生命,他的儿子,他的妻子,他发现了自己的懦弱和胆怯,他发现早年的种种一直如影随形地跟着他,但是他敢于直面自己,直面过去种种的错误,接受自己,保持真我。
这一路,他学会放手,学会与自己握手言和,在回忆起爱的那一刻,他的心重新获得了自由。
“但他肯定奎妮会一直陪着他,戴维也一样。还有纳比尔、琼、哈罗德的父亲和那些阿姨,只是他们不会再有斗争和过去的伤痛。他们会成为他走过的空气的一部分,就像那些他在旅程中见过的路人一样。“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我们都是在旅途中,成为自己的朝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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