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看见一个视频,争议的内容是“女人该不该上桌吃饭。”
内容大致是:一个女孩以未婚妻的身份陪男方回家过年,男方家让女孩做了一大桌子的饭菜,家里很多人,男方的叔叔伯伯什么的都在,最后却不让女孩上桌吃饭,女方十分生气,一气之下掀翻了桌子。男方说他父母觉得受了奇耻大辱,要求女方道歉。
我是个女的,我觉得这是一种侮辱女性的行为,我觉得是陋习。
我认为女方只是未婚妻,严格意义来说,还未过门,也只是客人。哪有去别人家做客还有自己做饭的道理,主人等着客人做饭吃,而且还是过年的时候,一大桌子人,不是一个两个人,而是十多个!
男方说他妈妈给女孩准备了她爱吃的在厨房。我觉得好笑的是,男方为什么不提前说?难道是要给女方惊喜?真的是呵呵了!
我去别人家做客,让我做饭就罢了!还在厨房吃饭?我这脾气,掀桌子不为过!
现在不是以前了,男女平等。女士为何要付出辛劳却还要低人一等,稍有不满,便拿教养说事,我表示不解。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有人觉得女生不对,觉得她应该忍着不出声。
我真的是内心一凉啊!我觉得人人平等,不该男权女卑,也不该女权至上。
就像裹脚这样习俗,该改就得改。中华文化确实博大精深,但是,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外在的形式都已经很不难改,更何况是思想上的,但在改正之前,首先得认识到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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