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1、合作治理整体观:生理、心理、社会,有法律需要和临床需要;
2、1+1≥2 合作必要性,哪些情况会合作?
(1)怀疑来访达到某个精神障碍诊断或已有精神障碍诊断;
(2)来访者病情变化或精神科治疗效果不佳等;
(3)很多疾病是存在很高的共病率的,比方说双相情感障碍和边缘型人格障碍经常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
3、合作关系:精神科医生负责精神科诊断、开精神科药物和物理治疗,心理医生负责心理治疗。两者不能相互替代,而是相互协作的关系。
(1)心理治疗师:固定关系,心理治疗,提高依从;
(2)精神科医生:评估诊断,药物治疗,稳定症状。
4、好的精神科医生会协助心理治疗,好的心理咨询师会促进精神科治疗。抑郁非常严重的时候不适合心理治疗,先药物治疗,再进入心理治疗。
5、单纯的药物治疗脱落率很高,加入心理治疗可以很好的降低治疗脱落率,提高依从性,帮助病人接受必要的药物治疗,减少偏见,缓解病耻感。
二、合作治疗
1、前期准备阶段
(1)互相了解领域基础知识(专业性、边界感);
(2)自身领域知识的精确掌握。
2、评估与制定治疗计划阶段
(1)患者知情后的双方信息共享(治疗前、中、后期的合作性工作);
(2)讨论治疗方案和治疗计划。
3、维持阶段:
(1)治疗研讨会;
(2)共同推进治疗进行。
4、治疗结束(不建议同时停药及心理治疗):
(1)先终止药物治疗:停药风险讨论,心理治疗师提供支持,帮助适应停药生活;
(2)先终止心理治疗:提前计划,注意服药依从性,鼓励患者在药物治疗中表达;
(3)尽量避免同时终止。
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1、患者的知情同意
(1)信息共享时,需保证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2)要让患者知道所接受的治疗是合作性质的,至少二者是对接的。
2、以患者为中心
(1)双方在写作时需注意处理患者被夹在中间的感觉;
(2)避免两种治疗之间的权力之争。
3、转介
(1)是否有必要转介;
(2)转介提出的方式;
(3)心理治疗师推荐药物治疗时的移情/反移情/阻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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