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个很容易被误解的词。有人以为,自由就是没有限制,没有制约,但这个世界显然是有限制,有制约的,比如,自然规律就是根本制约,没有人可以逃脱引力,没有人可以不死,所以,这些人就得出结论说,世界上没有自由。
但他们又无法否认他们得出这个结论,并清晰地表达出来,就是一个自由的行为!为什么说他们清晰的说出一个自然科学道理,这个行为就证明了自由的存在?因为,人类历史上相当长一个阶段,人们没有表达自然科学原理的自由!比如是,几百年前的布鲁诺就是因为表达自然科学真理而被活活烧死!
哥白尼,斯宾诺莎等等科学家和哲学家,因为说实话而被迫害!甚至苏格拉底因为话多而被民主制的希腊城邦处死。
所以,自由是个相对的东西,人们可以有自由,也可能被剥夺自由。
可以有自由,但必然受制约。这个世界,对于人而言,自由是一个可选择,可争取的东西,而受制约,被决定却是难以抗拒的。
但这些绝对的制约与决定,只能来自自然规律,群体交互迭代规律或者心理与意识的活动规律,而不能来自他者的意愿!这是一个原则!所谓自由,就是不受他者制约,不受他者决定的自由!
换句话说,自由就是人与人之间的非制约非决定关系!
自由具有二重含义,第一是积极的自由 是指个人不主动制约或者决定他者行为。第二是消极自由,也就是个体不受他者制约与决定。
这里必须区分作为个体的人与个人所担任的群体角色。比如张三与李四是邻居,二人之间的关系是互为自由的,谁也制约不了谁,谁也决定不了谁。
但二人参军后,张三升为连长,李四升为排长。虽然张三和李四在个人自由权上是平等的,但在战场上,连长必然制约和决定排长的作战计划,排长必须服从连长。
不过,从战场下来回家后,张三不能决定李四是不是娶亲生子,不能决定李四的日常生活。
但实际上,张三有可能利用职权欺负李四,甚至迫害李四,霸占李四的老婆。这就是公权私用,是一种权力的滥用!所谓社会法制就是要制约权力滥用,恢复个体之间的平等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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