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谈关于生与死吧!或者可以说是不久之前,但也是高考之前的事了。这也是那么久以来,第一次把这事给搬上纸面吧,事情貌似也再简单不过了.生老病死,人这一生从起点到终点不得不经历的事。
生与死,或许是人与人之间本质上最相同的一点了吧!八十多年前她来到了这个世界,她遇上了一个荒芜的世界。八十多年前,一切都与现在不一样.那时候,一盏煤油灯点亮了她的整个童年,那是一个辛苦又辛酸的童年。年轻之时,她遇见了他。那应该是除了她还年幼时就已不在的父亲之外最亲近的男人了吧!那时候他们的爱情还没有现代的影像技术,他们的爱情那都是现在写在书上的爱情,一次爱情,便是相守一生的承诺。不像现在爱情的浮躁与不堪。那时他是个强壮的小伙,生活的苦难也没能压弯他挺拔的身躯,帅气的脸庞拉到现在来不知要俘获多少少女的心。那时她是乡邻里有名的娴淑女子,衣服的黯淡越是凸显她的出尘,她的一针一线,缝合着她与他的距离。其实他们注定是在一起的,因为在她看到他之时,便向月老许下了她私私的祷告,而他也如注定了一般,在见到 她之时就移不开了视线……我感谢上天让我今生与他们续上一世未了的情,但我怪我自己不曾向他们二老问起他们年轻时候的爱恋,如此,我只知道了他们的名字,却不知道他们的故事。
在我到来之际,他们已历经了大半辈子的沧桑。他束发之时,她的豆蔻年华。三十而立又是十年,四十不惑,已是二十年,这段时间足以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或许那时已不是战火纷飞的年代,也不是年有之时听着虎啸、狼号的时候了。我来得有点晚,我父母已是而立之岁我才到来。而他们已走过花甲临了古稀。从我第一声啼哭开始,我与他们的命运便已深深连在了一起。我没赶上他们披星戴月劳作的时候; 没赶上他们辛苦劳作却仍吃不饱的时候; 也没能赶上他们面对九子女发愁的时候,我来得时候,他已不在英俊之岁,但他高高的鼻梁仍是让我至此难忘,他那轮廓分明的脸至今仍是我审美的标准,刻在脸上的皱纹是他半生沧桑的陪伴。她也不再风姿绰约,半生的陪伴同样让她见惯白发与黑发的更替,所以当他头上染上白霜的时候,她也不感到诧异。我来的有点晚,我能记事的时候,抚养了九个子女的他连胡渣都白了。那时候,我最喜欢看他在午后阳光里飞舞的灰尘里做着木匠的活计。我最喜欢看她在那灶台后忙着一家子的吃食。而我玩着木屑坐在一旁,或是看着那些我早已熟识的工具,我拿着烧火前坐在灶台前,尽力学着大人的模样往灶里加柴,总是自以为着能帮她做得很多,而当我真正能帮她做得很多的时候,她已经不在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或许这是生与死的一层一点含义吧。
在一层层生死的含义里,不知隐藏了多少逝去的生命,我们抽丝剥茧,企图明白这生生死死。如同程浩所言“我来到这个世界时,我哭着,人们笑着;我离开这个世界时,我笑着,人们哭着,”他们笑着离开我却哭的昏天黑地。
在那个科技还未让我眼花缭乱的时候,我把玩着他手工制作的木质手枪,于是看见木板时总会在心中比划着又可以制多少把手枪。我在清晨起来的时候,大声呼喊着她,她会细心帮我穿上那厚厚的足以抵御那时候的寒冬的冬衣,或许我会在不能给她生起火的时候哭泣,或许我会在夏天静静洗着我自己的衣物。大概那时候我没有朋友吧!因为我有时自己的记忆都是关于他们的,到后来大人们为我补齐了那时候的记忆,我坐在火堆旁和她猜着那些猜来猜去我还是猜不对的谜语,我小心翼翼背着他给我编的背篓走在那湿滑的石阶上和她一起准备着猪食。下巴那道疤,他们说是在那石阶上磕出来的。虽然搬家了那石阶也不在了,但那道疤还一直留在我下巴上.
最后,在那片生我养我的土地里最终还是埋了他们的身躯,也断了我想继续续写的记忆。于是,关于他们的我只剩下了回忆,坐在她常坐的地方,看着她常看的地方却怎么也不能看见我的身影……在楼上的隔间里还摆放着他当年当木匠留下的物件,而今也落满了灰尘。
生与死的含义,活着的人在寻找,死了的人在活着的人的记忆里再次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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