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就是拼命想要引起你注意。
16岁,鬼灵精怪的年纪,眼睛骨碌一转,肚子里不知道多少“坏水儿”;脑袋里甜蜜蜜的小心思,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常常弄巧成拙。
恣意张狂让人无法招架的春风里,16岁的小红喜欢上了吊儿郎当的秋水。
小红,人如其名,像红色一样炽热。她能把心里爱恋的小火苗,烧成一场大火灼热猛烈,吓得秋水转身就跑,又能点成鞭炮噼里啪啦,炸得秋水躲闪不及。
她让秋水背诗,背完又写,她揭发秋水偷罐头,她让秋水匍匐前进演示许多遍,她把秋水折腾得我们都看不下去。秋水躲她避他,说她是灾星。
我们一边点头一边羡慕:16岁喜欢着秋水的小红真好。
张牙舞爪的青春里,我们心里有头小野兽,却努力变乖巧。
我喜欢你,所以就要在你面前转悠,天天找你麻烦给你添堵。我不想惹你讨厌,只想你多看我一眼,即使做不成女朋友,朋友,也不希望是路人甲。
小红笨拙得可笑,但又热烈真诚得让人羡慕
小红揪着秋水惹他烦的时候,我们只敢在全体大会上明目张胆盯着台上的男生看,用力为他鼓掌把手都拍红;远远认出他的身影,小跑两步追在他身后,却从来不上前打招呼。
他今天又穿了什么衣服一清二楚,趴在窗边一眼就能认出他在篮球场哪个位置。记得他的生日,礼物从来没有寄出去。得到他的电话号码,高兴得嘴角咧到后脑勺,可删删减减假装群发一句“新年快乐”
我们心底对男孩子的喜欢如同小红对秋水那般热烈,也渴望把白开水的日子活成冒泡儿的可乐,到底矜持胆小更压一头,像捂着宝贝般小心翼翼喜欢,别人窥一眼都不舍得,最后拿到路人甲的角色。
真羡慕16岁的小红这么勇敢。
青春期还没开始就消失了。
看着小红就像小螃蟹,横行霸道,肆无忌惮。我们一边怀念情窦初开的16岁,一边感叹再也难以拥有强烈的热情。
甚至还没尝过第一次恋爱的滋味儿,就已踏上相亲的道路一去不复返。小红对秋水在窗边一眼回眸产生的爱恋,清纯可爱。一旦到适婚年纪,首先贴上最不靠谱的标签也是这份天真喜欢。
这会儿的感情,脱离爱情,趋于生活。心潮澎湃的喜欢被现实的考量牢牢护在身后,只有经济条件、工作能力评定合格才得以挣脱释放。七大姑八大姨热心张罗,隔三差五见面相亲,一批又一批。还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就把恋爱的热情消磨在柴米油盐里。
嫉妒小红只有16岁,有大把时间可以热爱。
16岁的少年羡慕16岁的小红,爱得不管不顾。
适婚年龄的你我羡慕青春期的小红,真挚热烈。
但终是电视里的角色,关上手机,脱离剧情后,继续享受当下,用力生活用力爱。
路人甲的角色是好是坏,时间自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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