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这个倒霉蛋,一生真是倒了大霉了。幼年丧母,从小住畜生棚,和老爸闹掰,年轻时女票挂了,后来的老婆又是著名的泼妇,竞选了好几届什么议员啊啥的都是给他人做陪衬,好不容易当上总统了,所有幕僚都瞧不起他,南北战争里又任命了不少不靠谱将军,《解放黑奴宣言》又没有引起轰动,好不容易发表了个“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讲”结果现场一片冷场,最后熬到了战争胜利终于可以happyhappy了吧,尼玛被人暗杀了!要是有世界比惨大赛,林肯绝对称得上是一号人物。
自从看了戴尔卡耐基的《林肯传》,我的三观都毁了。这个以“葛底斯堡演讲”第一次闯进哥生活的“大人物”真是处处给人“惊喜”啊。咱先说说他的感情线,他年少时是个文艺青年,自从他女票去世,就真的忠贞到每天去看女票的墓啊。后来好不容易结婚了,结果他被他的泼妇老婆大人蹂躏到整个朋友圈都知道,关键是这不是普通朋友圈啊,这是从刚结婚到做总统的整个时间段的朋友圈啊。感情线不顺,事业线总得顺利一些吧,其实也挺倒霉,24岁破产欠了一屁股债,27岁才自学成为一名律师,之后各种竞选、落选、竞选、落选循环,好不容易五十多岁当上了个总统,结果总统这个职位也好像是天上掉下来的一样各种无厘头的变化。看人物传记,看出琼瑶小说和现实主义混合的感觉也是醉了。
我后来想了想,为什么美国人民喜欢林肯,也许是因为他属于标准的美国梦的原型,从穷屌逆袭到总统,又在名声达到鼎盛时退出了历史的舞台,给人以无限的想象空间。有时候,英雄的故事只是一个倒霉蛋的故事,平凡而带着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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