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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国农村受暴妇女的社会支持系统

建立中国农村受暴妇女的社会支持系统

作者: 囧眼狸花 | 来源:发表于2018-08-03 16:06 被阅读38次

    摘要:

    所谓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而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则构成虐待。由于中国农村的男权主义思想根深蒂固以及中国针对妇女保护的法律法规尚未健全,中国农村的妇女受暴问题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以及缓解中国妇女相对弱势的状况,建立农村妇女的社会支持网络非常必要且对于农村妇女思想的解放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如何缓解家庭暴力,我们这篇论文从社会工作者的角度出发,对建立中国农村受暴妇女的社会支持系统做出了一些探索。

    关键词:农村受暴妇女  社会支持系统 

    研究范围和历史:

      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是这样规定的:“家庭暴力是施暴者运用各种暴力手段针对受害人做出的以鞭打、侮辱、辱骂等为目的伤害受害人的行为”。 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下会演变为犯罪行为。《婚姻法解释》中认为家庭暴力的客体为身体和精神等, 也就是说既没有规定性的暴力, 同时也没规定经济暴力,但是却在立法上用了一个等字, 也就是说家庭暴力客体范围被逐渐的开放化了。

        论文主要参考了1995年到2011年的十多部研究著作。主要涉及家庭受暴妇女的存在原因、对国外国内受暴妇女的研究、法律对策和社会对策、社会工作者的介入、庇护所的建立等。(主要参考文献见最后一页)

    正文:

    建立农村受暴妇女支持系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农村的家庭暴力产生了巨大的消极影响。

    首先,农村的家庭暴力对农村妇女的人身权利以及家庭的和谐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家庭暴力侵犯了受暴者的人身权,威胁他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受暴者可能不仅要遭受身体上的损伤,也会受到精神上的摧残。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员很有可能做出消极的反抗,如以暴抗暴、离家出走、寻找婚外情、自杀等,这些消极的反抗方式会给他们带来危险因素。

    其次,父母的家庭暴力会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除此之外,家庭暴力危害社会的稳定,阻碍社会的发展。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是由无数个家庭组成的。家庭暴力虽然发生在家庭内部成员之间,但其社会危害也不容低估。 所以建立农村受暴妇女的支持系统来缓解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家庭暴力问题具有重大的意义。

                                                 

    运用建立受暴妇女支持网络的方式来缓解中国农村地区的家庭暴力问题具有其优势。

    社会支持系统指的是一组个人之间的接触,通过这些接触,个人得以维持社会身份并且获得情绪支持、物质援助和服务、信息与新的社会接触。依据社会支持理论的观点,一个人所拥有的社会支持网络越强大,就能够越好地应对各种来自环境的挑战。在社会支持系统的引导下,广大农村妇女之间的互动增加,从而凝聚成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来对抗家暴。

    建立受暴妇女支持系统的途径分析:

    完善妇女维权的法律援助体系。虽然中国目前在《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中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惩罚和处理程序有一定的规定,但是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因此,为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强妇女维权法律的立法,使关于反家暴的法律更具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从而使法律法规适应在具体情境中妇女反家暴的需要。

    完善农村医疗保障系统,加强对受暴妇女的医疗援助。在遭到家庭暴力后,农村妇女都会遭到一定程度的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危害。及时对那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农村妇女提供生理卫生以及心理咨询援助有助于受暴妇女能尽快的从家庭暴力中所受的生理以及心理的伤害中走出来。

    建立专门的农村妇女救助中心。随着中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大量具有专业素质的社会工作者充实到家庭与妇女社会工作领域的时机已经日趋成熟。 通过建立专门的妇女救助机构,为受虐妇女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婚姻家庭生活指导、心理辅导、法律援助以及行为训练等服务,从而使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农村妇女得到更多样化的帮助,对于杜绝家暴的发生以及农村妇女的思想解放具有重大的意义。

    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对家庭暴力的关注。村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是妇女保护自身权利、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平台。通过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对家庭暴力的关注,从而使受暴妇女能更为有效的寻求当地力量的支持,可以一定程度限制家暴的发生。

    加强农村妇女之间的互动。受暴妇女能在与同伴的互动中获得精神支持和物质支持,从而当其面对家庭暴力时,她们可以寻求同伴的庇护,从而大大加强受暴妇女的社会支持力量。这种以农村妇女组成的非正式组织来对抗家暴的方式相对于政府组织以及外来的民间机构更具亲和力,更能有效的缓和来自农村内部的矛盾。

    营造和谐平等的农村社会氛围。通过加强对“男女平等”思想以及家暴危害性的宣传教育,来提高农村受家暴妇女的知识水平,唤起她们的自主意识以及民主思想,有利于农村妇女从内心深处从中国男权制的阴影中站起来,通过自身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小结:

        在仍然未走出中国传统男权制阴影下的农村地区,为当地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农村妇女建立强大的社会支持系统是解决农村家庭暴力问题有效的途径。当受妇女获得了社会层面的支持,她们能走出在被自己的丈夫甚至家庭孤立的状况,享受来自全社会、多层面的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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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玛.反家庭暴力与妇女保护的法律对策和社会对策[D]. 吉林大学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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