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小冰曾就ofo更名“ofo小黄车”这事表示了堪忧,写了一篇文章分析更名后的ofo可能面临商标侵权的风险。(详见《ofo更名“ofo小黄车”恐将掀起一场血雨腥风》)两个月过去了,果然不出所料,ofo近日被早已把商标“小黄车”注册成功的咔扑(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商标“ofo小黄车”还未落停,就已改名?
原告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2日,于2017年2月22日,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更名为“数人(上海)智能呢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人公司”)。“小黄车”商标是其于2015年7月29日提出申请注册,2016年9月21日注册成功,注册类别为第9类(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运载工具导航仪器等)。
需要更名的ofo必须做好商标注册类别布局,可以说,ofo在1至45类商标中都有所触及,但偏偏第9类已被他人捷足先登。
(小黄车商标待审中)
商标还未注册成功就匆匆宣布改名,并且侵犯了人家的商标专用权,这对于发展中的ofo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
为维护合法权益,数人公司将ofo所属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定被告擅自在相同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与原告商标近似的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小黄车”商标;判决被告在相关媒体、网站上刊登声明,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虽然共享单车赢得了市场认可,但入局的多家单车品牌并未开始盈利,巨额的赔偿使ofo陷入了经济压力与困扰。
ofo到底该如何化解此次危机?
对比两家纠纷企业的实力,显然ofo的知名度更胜一筹,共享经济又是时下最火热的趋势,摩拜单车、小蓝单车、酷骑单车等品牌的纷纷入局使共享单车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可以说ofo处于外患堪忧的关键时刻,但不巧这时候恰恰又遭遇了商标侵权,一心扑发展的ofo不得不将一部分精力置于此次纠纷中。
ofo真的要与“小黄车”无缘了吗?其实办法还是有的。原告数人公司此次的目的无非有2个,除了维护自身权益,保护商标权之外,另一个就是想借此提高知名度,获得赔偿。ofo完全可以与原告私下解决,就“小黄车”商标问题达成协议,或进行商标转让。
商标保护从来不是“现做现卖”,任何一家企业都应做到商标提前检索,以备后患。有意识的进行知识产权布局是企业的立足之本,只有做到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安心搞发展,而不是把精力和时间用到侵权纠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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