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心里记得的任务就是要把日更完成,不管文字多么烂,凑到200字以上就行;不管是发自内心的文字,还是天马行空的东一句西一句。然而事实证明,这些没经过认真思考,没经过仔细推磨的文字,没有用诚心观察而写的文字,是不会有任何吸引力的,也起不到对写作有进步的趋向。
其实写作方法在上学期间都有学过,但实践起来就觉得没那么容易,何况知识已经丢失了这么多年。(嗯,又在为自己找理由了)
就比如记叙的描写,在文章中,我们通常会用客观、简洁的文字来记叙,用修饰的词语来进行描写。
但记叙和描写的配比是很有考究的,要让读者感觉刚刚好,不腻也不平淡,回味无穷,才能引起读者产生读下去的欲望。
突然想起以前看到的一个记者写的采访案例:
在一个方形的餐桌上,晴儿老师坐在我旁边。
她穿着淡棕色的棉衣,袖口露出一截红白相间的毛衣,手里正拿着iPad.
我斜着身体,凑近问她:“晴儿老师,可以接受我们的采访吗?”
她抬起头,甩动了一下马尾辫,笑着对我说:“可以呀!”
她来自江苏徐州,时而活泼时而安静,是一个踏实、有爱心、善解人意的老师。
“为什么,你会选择成为一名老师呢?”
她甩了一下马尾辫,看向我,笑着说:“因为成为一名老师,我可以去帮助更多的人。”
她抿了抿嘴唇,继续说:“嗯,在我看来,孩子在叛逆斯的时候,是不听父母的话的,但会听老师的话,所以老师很重要。”
“你觉得双基树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呢?”
她看向了前方,眼神中透露着光,露出了八颗白白的牙齿,她笑着说:“是一个有爱的地方,是一个温暖的地方,是一个充满欢乐的地方。”
我觉得这个记者写的很有体验感,如果单单是写采访内容,可以会让读者看得很无趣,会觉得呆板,但增加了老师的衣着、动作、表情和眼神就不一样了。
明知道写文方法,却写不出想要的味道,这才是我的大难题。日更30天,这只是才动笔的开始,等写到100万字,又该是怎样的水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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