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雨天
关于袁世凯这个人物,在我年幼时候脑子里的最初认知,他是一个签订了不平等条约的“卖国贼”,再没有其它的印象。
这次的日更活动,让我能认真仔细的把袁世凯的简介好好的阅读,才知道当时签订条约的详细经过。
1914年欧战爆发,日本宣布参战,趁欧洲列强无暇顾及,偷偷强行派兵接收了德国在山东胶州湾租界以及胶济铁路沿线一带。
中国对欧战保持中立。民国刚刚建立,积贫积弱,地方势力各自为政,纷争不断,导致民国一盘散沙,内外交困。
据当时的外交部参事顾维钧回忆:袁世凯总统召集会议,议题是如何对付日本对中国领土的侵犯。法学家首先发言,日本在山东登陆是违反国际法的行动,中国也宣布对欧战保持中立,根据国际法,交战双方应尊重中国的中立。如果中国不保持中立,即便是不承认,也等于是默许日本的行动。而陆军总长段祺瑞表示军队的抵抗只有四十八小时的时间,所以对日本赤裸裸的侵略行为无力阻止。外交总长孙宝琦吱吱呜呜没有一个成熟的意见。别的总长都沉默不语。袁世凯深深地叹口气说,他很明白根据国际法,法学家们认为我国应该怎样做的意见,然而我国毫无准备,怎能尽到中立国的义务呢?
在日军已经登陆、中国军队根本无抵抗能力的情势下,袁世凯不得已宣布潍县车站以东为日德交战区域,以西为中立地。然日本方面仍不予置理,反增添大军,袁政府乃正式照会日、英两公使,提出撤兵要求,日本借此大发雷霆。
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违背外交惯例,越过外交部直接向袁世凯递交“二十一条”密约,日置益递约时使用了三种方式威胁袁世凯:1、要求中国政府“严守秘密”并尽快答复,不得将内容泄露出去,否则将出现严重后果;2、“二十一条要求照会所用之纸,有无畏舰及机关枪之水印”,以示威胁之意;3、日置益还威胁袁世凯说:中国革命党“与政府外之有力日人有密切之关系,除非中国政府给予友谊证明,日本政府不能阻止此辈之扰乱中国。”
袁世凯对二十一条逐条批注,整个谈判都是按照袁世凯的指示进行。
首先是拖延时间,启用善于应对困难局面的陆征祥为外交总长,他以新上任事物繁忙,身体不好为由,把日本提出的天天谈变为每周会议三次。每次用上茶敬烟鞠躬等拖延时间,将三小时变为了二小时。陆征祥不会日语,需要翻译,这样就需要更多的时间。按照袁世凯的“逐条逐项商议,不可笼统并商”的指示,陆征祥面容和气,但时常发出一些模棱两可的意见。
其二是泄露交涉,日本“二十一条”条款内容。袁世凯为了谋求外交助力,有意将“二十一条”内容泄露在外,以争取各国同情与暗助。同样对国内的舆论和民气,袁世凯也有尝试的利用。授意报刊披露有关日本提出的“灭亡中国”的条款消息,刊登抒发爱国反日言论的文章,鼓动各界发起抵制日货和救国储金运动。用民气消弱日本政府的立场,为政府交涉提供凭借。
其三是刺探日方,袁世凯在谈判过程中,多次派人了解日本各方面对“二十一条”的态度。以确定中国能够在哪些方面予以拒绝,在哪些方面需要做出适度的让步。
其四是消极抵制,条约签订后,袁世凯在《惩办卖国贼条例》中加入了严禁与外国人私定契约、出租出售土地矿产的条例和中国所以沿海港口湾岸概不割让租与外国的条文,对被聘的日本顾问则暗中排挤。当时的日本人说:“我等被囚禁在附属地界内,一步不敢出附属地。”“我等名为顾问,其实绝无人顾,绝无人问。”
袁世凯运用各种策略,使中日会谈拖延了近3个月之久,日本最终失去了耐心,遂于5月7日向中国外交部提出最后通碟,限5月9日午后6时前给予答复:“如到期不受到满意之答复,帝国政府将执认为必要之手段”。5月8日,在对外求助无效,国内又贫弱无力的局面下,袁世凯认为中国“国力未充,目前尚难以兵戎相见……为权衡利害,而至不得己接受日本通碟之要求”。最终,中日双方在1915年5月25日签订了《中日民四条约》。从对日交涉的最终结果来看,虽然袁世凯最终仍无法避免妥协签约丧权辱国的命运,但是其三个月的努力,的确己使中国的损失尽量减少。
随书人物日更day12-袁世凯和二十一条对此次外交失败,袁世凯也视为“奇耻大辱”,他告诫国人说:“经此大难以后,大家务必认此次接受日本要求为奇耻大辱,本外薪尝胆之精神,做奋发有为之事业。……埋头十年,与日本抬头相见,或可尚有希望。若事过境迁,因循忘耻,则不特今日之屈服奇耻无报复之时,恐十年以后,中国之危险,更甚于今日,亡国之痛,即在目前!”正是处于警醒后人的目的,袁世凯决定将五月九日定为“国耻纪念日”,并写入教科书,以待后来者奋发图强。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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