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炎炎,依旧接受律所的指派,和赵律师一同前往乡镇,会见一起故意伤害事件的受害人,协商赔偿事宜。
八点整,年轻的赵主任准时在馥郁城门口等我,半个小时,我们如约来到某乡镇的一个小区。当事人的伯父,陪同我们一起去村支书的家里。支书不在,他家是一个门面房,后边能住宿。十分钟不到,村支书和我们汇合,彼此介绍了一下,村支书就直接给当事人联系,当事人的伯父,很配合得买了一箱饮料,还给支书买了两合烟。三人开车去小区,一起去到当事人五楼的家。
非常意外,当事人是我认识的人,该人是老师,是某个文学平台的群主。
首先,当事人的愤怒异常,翻来覆去的叙述事件的发生细节,因为我们已经看过案卷,完全能够看懂当事人的真假话。
大概支书觉得那个人说话太假,就说了几句很硬气的话:第一,你是所谓的文化人,不等让人小看你。第二,不能让当地人小看你自己。第三:都是乡里乡亲,可以赔钱,可以多赔点,但不能没底线。
后来,受害人貌似很文化,其实,一直拿别人的事说事,就是想讹钱,也就是这一刻,人性中最丑恶的一面毫无廉耻的显现。
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在15000左右。也就是刚刚赵律师给我回电话,说那个人想要14万,最少12万。
其实,受害人漫天要价我是有心理准备的,但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自为文人的人,实在像变老的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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