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如何划定的问题昨天也有几位同学参与了讨论,大家似乎都认为“邪教”是一件说不清的事情。一位张同学还转述了他朋友的话,“邪教不是宗教概念,而是政治概念。”这句话放在今天似乎有所指,众所周知的个别事例我似乎也没有必要再跟大家点名。不过,除去这些,是否真的有一些“教”,我们可以认为它们确实是“邪”的,为了保护我们的人民,应当予以取缔呢?
另外,这两天我在知乎上看到许多关于宗教的讨论(也是拜招远事件影响)。我发现很多人动不动就说两个词,“邪教”和“异端”,甚至大有将二者混同之势。
其实这非常奇怪。“异端”一词,恰恰应该是有信仰之人才应该说的,因为说别人“异端”,隐含的意思是说你自己信的是“正教”。无神论者帮着一部分教徒说另一部分教徒是“异端”,本身就是很奇怪的事情,有点干涉人家“内部矛盾”的意思。
那么,到底什么是“异端”呢?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这里其实说的是有害的思想,旁门左道(当然啦,就是和孔夫子他老人家不一样的思想)。在亚伯拉罕宗教的语境下,“异端”其实就是“异己”。每个信仰者当然都认为自己的信仰是对的,是“正教”,那么与自己不同的,自然就是“异端”了。
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马太福音》 7:13-14
看到没,能信仰正确的信仰、获得永生的,是少数人。事实上有观点认为,根据圣经中的预言,到末日时会世界上有数百个宗派。有可能都是对的吗?不可能。有可能有两个是对的吗?根据教义,有且只有一种真正“对”的信仰,也就是说,现在的信仰,那么多宗派,从逻辑上来说,顶多有一个是“正确”的。
而每一个宗派都会认为自己是“the one”。这下你懂了吧,在任何宗派看来,自己都是唯一的“正教”,其他所有教派、教会,都是“异端”!只不过一些教会,或者持一些相同观点的教徒因为人多势众,声音更大,会公开地说一些相对弱势的教派是“异端”罢了。有名的“耶和华见证人”(Jehovah's Witnesses)一直被“正统”基督教视为“异端”,他们不允许输血供血、不向国旗行礼、不过圣诞节。但在他们看来,你们那些号称“正统”的大教会才是离经叛道的人呢!
所以,“正教”“异端”从来都是个个宗派、教会自己定的。对罗马天主教(Roman Catholic Church)来说英格兰圣公会(Church of England,翻译成“英国国教”并不准确)当然是异端,对东正教(Eastern Orthodox Church)来说前者又是异端,对犹太教(Judaism)来说以上都是异端。当然,我所说的这些都是大的分类,每个下面又分许多不同的教派和团体。而这些教派和团体之间区分的标准就是对教义的分歧。
教义(Doctrine)!最重要的东西!教义上哪怕有一点分歧,他们还能算是同一群信众吗?要知道根据经文,信错了福音就是要下地狱的呀!那么你想,你是A教派的,自认为A教派的教义是完美无瑕的,那么你们当然应该上天堂。B-Z看起来和你们一样都是基督徒,可是你知道他们信错了福音,是要下地狱的,那么你还想和他们混为一谈吗?当然不!他们都是异端,都是伪基督徒!……
所以,古罗马著名法学家郭力尼安据此推导出了一个著名的公式:
设世界上存在的教派数目=N,
那么“异端”的总数目=N*(N-1)
如此优美的公式,告诉我们的是“异端”作为一个宗教概念被使用得是多么泛滥。请大家以后讨论宗教问题时少用“异端”这个词,一定要用最好也以“在XXX眼中,XX当然是‘异端’”这样超脱自然,高贵冷艳的句式使用。
再说“邪教”。“邪教”,正如前面引述的张同学引述的他朋友的话,不是一个宗教概念(而“异端”是)。在被政治利用的情况下,它是政治概念,在没有被利用的情况下,也可以是社会概念。
邪教的定义,并不能以其“真假”为标准,因为真正的宗教超越科学和哲学,根本不可能被证实也不可能被证伪。(我们也不能因为创立一个宗教的是隔壁的老王,就认定它一定是“邪教”,耶稣的邻人不也不相信他吗?)
邪教最多只能从它对社会的危害性上划定,只能从它的组织形式和一些行为上认定。比如,强迫入教;比如,加入后难以自由安全地退出;再比如,使用暴力。
至于使用的经典、崇拜的偶像(隔壁家老王),往往会遭到诟病,但我个人倾向于从绝对理性的角度去考虑,将其认为是一种信仰的自由。如果一个把《新华字典》作为自己的圣经,然后每天膜拜隔壁家老王,但从来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这在有信仰的人看来大概可以算作“异端”,但我认为绝不至于被批为“邪教”。
说到底,谁更邪,还不一定呢。
配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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