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看得最快的一本书,听名字就知道是那种自我探寻,回归自我的治愈系书籍。
平时我看书,看电视,一般看到开头就能猜出结局(套路知道的太多了~),所以刚开始的时候我是带着“我就知道会这样的”固定思维去读书的。结果也确实是我就知道的这样。但是书本身还是带给我一些不一样的感受。
说是一个人的朝圣,何止呀,这简直是哈罗德一家、全镇乃至所有见证这场行走的人的朝圣,包括作为读者的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一句话:行走的力量~)
小说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退休的老头哈罗德在收到一个多年不见的并且快离世的朋友奎妮邮件时,深藏内心的愧疚和路人无意识的点拨使得他开启了一场说走的就走的旅程。
目的地:奎妮所在的疗养(与他所居住的地方刚好是英格兰的两极)
目的:看望朋友,并对当年的不作为道歉,希望得到原谅
方式:徒步
装备:一身便装
“朝圣”途中当然有各种状况发生,在哈罗德一步一步的的行程中,身体所受的煎熬远比不上内心的折磨。一帧一帧的回忆如钝刀在一遍一遍的刮杀,他为自己的许多不作为深感遗憾和痛苦。没有挽留母亲,没有寻找她,没有和父亲好好地谈谈,当奎妮帮自己背黑锅时没有站出来,最最让他痛苦的是他的儿子,他深爱他,敬畏他,笨拙木讷的爱着他却失去了他。旅途中的哈罗德勇敢的直面所有,他的态度、信仰也感染了很多人,加油站女孩、路边的黑人太太、受爱情伤的玛蒂娜、火车站绅士以及那些“追随者”,还有哈罗德太太莫琳,大家各有收获。故事结尾他也找回自己、家人、朋友、及所有人的尊敬。
沉静在书中的时候我也在跟着哈罗德一步一步的靠近自己。不自觉的成为一个跟随者。我发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恐惧、自卑、这些东西我到现在都没法坦然的说出来,无法对任何人倾诉。哪怕它对大多数人而言微不足道,而我却一直如鲠在喉。我想应该是我还不够豁达不够聪明,才会为这些无法改变的事实深感困扰,我的烦恼都是自找的,莫名有种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反反复复的一直在困扰和说服自己后的释然中折腾。(也可能是空闲时间太多的原因)
说服自己放下也好,改变也好在我看来都比认识自我难太多了,就像现在的我。我知道当一些事我们无法改变时就要改变自己。好像我也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了。改变是被迫的,追求更好的生活和自己确实自发的。未来的路上,希望能遇到更好的自己。嗯,她就前面的拐角处等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