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剧挺有名,被誉为“年轻人的爱情圣经”,但是在它演了20年的2019年,我才终于去看了这部话剧。
我的观感很怪,我不喜欢里面那些故作搞笑的情节,尽管全场经常哈哈大笑。而剩下的部分应该是精准地直戳文青的痛点,让很多人将这部剧奉为“圣经”。我觉得这部剧其实配不上这样的声名和地位,但是也不得不觉得里面不少台词写得很文艺。
而如果说真实的感受的话——
幸好我已经过了那个年轻的、不顾一切的、疯狂的年纪了。
所以爱是什么?
月亮靠近了地球,太阳直射北回归线,季风送来海洋的湿气使你皮肤润滑,蒙古形成的低气压让你心跳加快。或者只是你来自你心里的渴望,月经周期带来的骚动,他房间里刚换的灯泡,他刚吃过的橙子留在手指上的清香,他忘了刮的胡子刺痛了你的脸……这一切作用下神经末梢麻酥酥的感觉,就是所说的爱情。
这是第一段让我眼睛微微湿润的台词。
为什么叫恋爱的犀牛?因为犀牛的视力很差,又非常固执。像是陷入爱情中的人类,盲目而偏执。这个故事里的马路和明明,都是这样的人。
偏执地,疯狂地,不顾一切地,歇斯底里地,爱着那个不可能爱自己的人,不肯放下手,也不肯忘记。
但他们说得清什么是爱情吗?是那一瞬间的气味,还是那种爱上那个不可能的人带来的,让人欲罢不能的疼痛,就是爱情吗?谁也说不清。
他们身处这样的感情漩涡中,不肯放手,也不肯忘记,他们都是一样的人,认为上天会厚待坚持的人,认为爱上TA是自己做过最美好的事。他们都做了自己能做的一切,只为了讨对方一个开心,却发现自己根本一无所有。
最后马路杀了自己在世界上唯一的伙伴,将心脏献给了明明,一无所有的他献祭了自己拥有的最好的东西,但是对她来说这是什么呢。
不。不是这样的。
当我曾经深陷在这样的感情中时,我也像他们一模一样。他们的每句台词就是当时我的心中所想。
我做了我所能做的一切,哪怕是上天入地也毫不犹豫。
他的一句话就能让我哭或笑,我就像明明所说的那样,额头上刻着奴隶的印记。只要他允许我继续爱下去,我就至死不渝。
那时的我知道这一切都是飞蛾扑火,但是我依然觉得自己勇敢、顽强、无所畏惧,我觉得我所有美好的事都和他有关,我所有的快乐都系于他的一念之间,我觉得爱他是我正在做的最美好的事。
然而真的是这样的吗?
我也曾经在深夜的街道上嚎啕大哭当众下跪,曾经歇斯底里地在电话里卑微地求一个人理一下我,曾经把所有的心和血都掏出来献给了他,换来的是什么?
你最珍贵的心,对他来说不值一提,弃之如敝履。你所有的感动都只能感动你自己,就像那犀牛的心脏一样,对你来说它就是你的一切,但是对她来说,那不过是一堆可怕的带着血的肉块罢了!
我当时说,我不后悔,这是我做过最美好的事。
我当时说,上天会眷顾坚持到底的善良的人,哪怕只有百分之零点一的希望,我都不会放弃。只要我还能够爱他,我就不会放弃。
但我现在后悔了,在那之后的漫长的四五年时间里,我要一个人与失眠对抗,我要整夜整夜地睁着眼听着自己不规律的心跳。我要在每一天晚上下班的漆黑的路上边走边流眼泪,我要在每一个寂静的周末里独自大哭。我要在根本见不到他的时候还要被他操控一切的喜怒,我要在他需要我的深夜里电话倾听他的诉说,我要在他寂寞的时候陪伴他,然后安慰自己说“一个人肯花这么多时间与你在一起,他心里是有你的”。
一切都不过是自欺欺人。
最后的我自己,就像是这部剧里的男女主角一样可笑,一样偏执,一样疯狂而不自知。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当过去很多年以后,他们再回首往事,也许就不会再觉得年轻的自己多么伟大而高尚。再爱上下一个人时,如果能够有的话,他们也会开始学着有所保留,学着向世界低头,做一些正常人会做的事情,说一些正常人会说的话。
忘掉她,忘掉她就可以不必再忍受,忘掉她就可以不必再痛苦。忘掉她,忘掉你没有的东西,忘掉别人有的东西,忘掉你失去和以后不能得到的东西,忘掉仇恨忘掉屈辱,忘掉爱情,像犀牛忘掉草原,像水鸟忘掉湖泊,像地狱里的人忘掉天堂,像截肢的人忘掉自己曾经快步如飞,像落叶忘掉风,像图拉忘掉母犀牛。忘掉是一般人能做的唯一的事,但是我决定不忘掉她。
但是,谁没有年轻过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