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单位院里的小屋,灰瓦灰砖墙,估计是原来的农家。院子里有几棵高大的杨树。
小屋的门裸露在大院子里。只要敞着门儿,来回走动的人就一目了然。关着门儿又是实木的门,屋子里黑。房奶奶建议我做个半门。
前些年到乌镇,走在石板路的胡同里,临街的人家都有一个半门。人站在半门后,只露出上半个身子,屋子里基本就被遮挡了。
我让姜师傅给我做了一个半门框,自己用纸壳子把它遮挡起来,这样就方便多了。 孩子坐在半门外的小板凳上,我还给她拍过一张照片,半门儿就在照片里,有点破旧,但我自己没觉得。
夏天院子里的蚊子多,小屋里的蚊子就很多。每天晚上蚊帐外面的蚊子密密麻麻的,如果睡觉时胳膊碰在蚊帐上,第二天一定是一些红点点。
现在想起来那时真傻。生产资料门市部去买一点儿打蚊子的药,问题不就解决了?或者是在外门挂一个纱帘也行啊,不知道。脑子里就没有。傻里吧唧的,每天晚上要起来捉一次蚊子。
小屋里还接待过一个恨透了我的姑娘,她是我商校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同事的女朋友,从她的老家到这边儿来做人产,住在我这。
小同事商校毕业实习在姑娘的老家那的供销社,这姑娘长得还算漂亮。俩人认识了,火热的就出事儿了。我同事的家境不错,全家都是非农业人口。女孩是农村的,还没有母亲。
办公室里就我们俩算年轻人,又有一些共同语言。来往的就比较密切,下班没事时,还和我一起去接过孩子。聊的多了就说到他这个女朋友,并征求我的意见。我这个人缺心眼儿,又愿意说实话,就说他们俩不合适。并建议他尽快的了结,免得耽误人家。可我不知道他们已经越轨。
小同事就听了。去到姑娘那一说,那姑娘当即就跳井了。同事也跳下去了,把她救上来。姑娘的家里人可就不让了,让同事打电话给单位,让单位去人处理。
单位去人了,处理的结果是他们俩继续保持关系。小同事为了缓和关系,就给姑娘说是大姐让我和你分手的。
事先我也不知道呀。小同事只和我说要流产,在当地不合适。我建议他来这边。我提前到医院去找了人,还说是我老家的亲戚。手术之后又让她住在我家。是在我家里,姑娘愤愤的对我说:不是你叫他去跟我分手吗?!
我这才知道被小同事卖了。从此不搭理他。后来他从单位调走了。有一次在公交车上碰了面,看了他一眼我也没搭理。
多年后接过小同事的一个电话,他在当年那姑娘老家的一个政府部门上班。
7年前,我又接过他的电话,退休了,在海南买的房子。孩子在国外读书。听起来一切都挺好。从此再没联系了。
婚姻这东西,合适不合适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别人不可乱参谋。参谋的结果,往往会把自己掉坑里哈。
曾经的小屋可能早就没有了。小屋的一些生活片段,却清晰的留在记忆里。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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