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主选择上十字架,他选择不敬拜魔鬼。你今天是否为了钱,常向撒但敬拜?是否为了追求自己的荣耀,常向撒但妥协?如是,你违背了第二诫,因为第二诫的中心点不是艺术的问题,而是敬拜的问题。你敬拜谁?如果你怕太太过于怕上帝,你的太太就是你的偶像;你爱钱过于爱上帝,你的钱就是你的偶像;你爱暂时的享受过于爱上帝,这些享受就是你的偶像。如果把偶像的定义局限在有形的物质上,这种神学思想实在太肤浅了。
我相信很少人的嗜好比我更多——从天文到地理、艺术到哲学、建筑到绘画、雕刻到数学,我都喜欢。亲爱的弟兄姐妹,当我知道上帝清楚的吩咐时,我什么都放下。我进神学院读书的前一天,将六百多张唱片,拿去免费送给卖给我的人,他们问:“为什么送我们从前你所买的唱片呢?”“我现在要专心念神学,你们拿去再卖吧!” 那天送完唱片,我卖掉很漂亮的包金绮年花表(编按:Eterna,超过150年历史的瑞士手表品牌),双手空空到神学院读书,建立信仰。读完以后,我再从头买唱片,之前送人的神剧《以利亚》、《弥赛亚》、普契尼的歌剧《托斯卡》、《波西米亚人》等唱片,后来再买时价钱长的好几倍。我一张张把唱片买回来,
现在我听音乐是为了上帝的工作,研究音乐使我可做出更好的曲子。我每天听音乐,已经背起来几百篇乐谱,出门布道时就全放下。好的嗜好不是犯罪,好的艺术是上帝形象的展现。但无论何种嗜好,一概不能取代上帝在人生命中的地位。上帝说:“除我以外,你不可敬拜侍奉别的上帝。” 我到处布道时,把太太、孩子放下,把嗜好与生活放下,专一侍奉祂。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 你的上帝”(申6:5,太22:37,可12:30,路10:27)、“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太十37一38)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