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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

关于医疗

作者: 240梁云丽 | 来源:发表于2018-08-12 12:21 被阅读15次

    太原师范学院“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问与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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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Q:1115330423

    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性质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是一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住院为主统筹兼顾普通门诊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

    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各类院校、科研院所招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及全日制研究生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原则上规定在学校户籍属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因太原师范学院隶属于太原市辖区,所以我院大学生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为太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为太原市迎泽区医保中心。(师院·生活服务菌  QQ:1115330423)

    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大学生参保采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缴费方式,2018年年人均筹资标准为670元/人,其中个人缴纳180元/人,各级财政补贴490元/人。在校期间如遇国家上调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四、大学生参保缴费期限和保险有效期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及研究生,由学校大学生医保管理部门代收保险费,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各高校在收费时按学制一次性收缴,上交基金库时只交一年,剩余年限的暂留学校财务,以后逐年报送信息,并上交当年保险费用)。在校期间如遇国家上调缴费标准,按照上调后的标准补交差额。具体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10月30日。补录生最迟不能超过10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如不在学校参保,学生家长需要填写《自愿放弃参保申请》。

    保险有效期:新参保的学生自9月1日起就可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在校期间连续参保的,毕业后仍可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师院·生活服务菌  QQ:1115330423)

    五、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可以享受门诊医疗报销(包括普通门诊报销、急诊和意外伤害门诊报销)和住院医疗报销待遇。

    六、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

    医疗机构

    三类收费标准

    (二级乙等及其以下)

    二类收费标准

    (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

    一类收费标准

    (三级甲等)

    县级

    省、市级

    省、市级

    省外

    起付标准

    100元

    400元

    500元

    1000元

    1500元

    支付比例

    85%

    75%

    70%

    60%

    55%

    注: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本金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大病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

    七、门诊报销(师院·生活服务菌  QQ:1115330423)

    (一)、校医院为我院在校大学生的首诊医院,参保大学生在校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只需承担20%,剩余的80%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年,在我院校医院(山西高校新校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直接支付个人承担部分,不存在报销问题。

    (二)、急诊门诊费用报销:本人将急诊门诊医院病历,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票据,各种检查报告单,诊疗手册等及时交到校医院办公室登记,每月月底由校医院审核报销。

    (三)、由于意外伤害产生的门诊费用报销:本人将意外伤害证明、就诊医院门诊病历,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部票据、诊疗手册复印件、诊断建议书、影像学回报单及时交到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审核上报,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四)、除急诊、意外伤害产生的门诊费用,大学生在校医院以外的其他门诊费用不予报销。(师院·生活服务菌  QQ:1115330423)

    八、参保大学生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本人可持身份证,诊疗手册直接到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办理住院,不需要首诊医院转诊。

    九、参保大学生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一)、在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只需要向医院支付个人应承担部分,属于统筹报销的部分由定点医院和医保中心结算。(师院·生活服务菌  QQ:1115330423)

    (二)、参保大学生异地住院(寒暑假、七天小长假在原籍住院、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等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将报销材料交于校医院医保办公室初审,再由校医院集中报送迎泽区医保中心审核报销。需提供的报销材料包括:病历复印件(需盖医院章),费用明细,出院证,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出院发票,诊断建议书,身份证复印件,诊疗手册复印件等。其中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化验回报单、检查回报单、如有体内置放材料还需提供体内置放材料条形码、发票和说明书;如有用血制品需提供血细胞化验单;如手术或抢救用血需提供抢救证明)。

    (三)、实习期间住院(指在实习地住院)费用报销,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学院开具实习证明。

    (四)、休学住院(办理休学手续在原籍住院)费用报销,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学校开具休学证明。

    (五)、在非原籍、非太原榆次的定点医院就诊,若是危急重症按急诊报销,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急诊证明。

    (六)、如以上定点医院因技术、条件有限需转诊,必须开具当地三甲医院的转诊证明,方可报销。(师院·生活服务菌  QQ:1115330423)

    十、生育医疗费

    连续缴费满两年以上的大学生,参保期内发生符合国家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限额支付,顺产住院医疗费报销1500元,剖宫产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报销3000元。需提供出生证和准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住院票据。

    十一、如何选择定点医院住院?

        太原市有近六十家定点医院,建议我院学生住院治疗时最好选择公立医院住院治疗。比如山医一院、山医二院、省肿瘤医院、省人民医院、山西大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山西省中医院、太原市人民医院、省眼科医院、太原市结核病医院、山西省肛肠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太原市妇幼保健院等。

    十二、参保居民发生的哪些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不符合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的医疗费;(师院·生活服务菌  QQ:1115330423)

    2、未经批准转外地医疗机构治疗的;

    3、未按规定期限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

    4、私自涂改处方或自行开方索取的药品费用;

    5、在国外或港、澳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6、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7、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十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咨询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可咨询校医院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咨询电话0351-250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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