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五,老公承诺儿子,买牛排的日子。为了兑现这个承诺,我陪着爷俩走了3个小时……
一家三口走了三个小时,就为了个牛排?而且是需要拿回家煎的牛排?
难不成,这牛排非常好吃?又或者非常昂贵?
如果这样认为,似乎也并无不可啊。
只不过,此牛排非彼牛排哦。
以往,出门玩耍或者来来去去,咱都是开车。今天这3小时的脚程,也顶多半小时就可以跑个来回。而今天,爸爸偏偏选择了走路。
这是为何?
爹对儿子说,自己走过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更有成就感,是不是?
儿子说,对。
爹说,那我们走过去买吧,要走回来哦。
儿子说,没问题,省得晕车。
爹对我说,谁叫他坐车的时候,一上车就开始说无聊的?就在车上叽叽咕咕,坐个车也不耐烦。就要让他体会一下走路的感觉。嗯,也省得他晕车。
好吧,爹就是故意的,不是?
可是,我也被拉着一起了。上了一下午的班,再来回走个3个小时,绝对运动量足足的啰。
其实没多远的,以前也不是没走过。然而,今天单程走过去的时候,就已经累了。
不过是两年没去罢了,就这么段路,现在居然会累……不得不感叹,是过了三十岁,身体容易滑坡呢?还是这身体真的越来越差呢?
身体才是根本啊,不管怎么样吧,身体得顾好了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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