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中国人对于“草”,似乎一直都很宽容,甚至不乏尊敬。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天苍苍,
野茫茫,
风吹草低见牛羊。
这些从小就熟悉的诗句,以及日常食物中的“含草量”,都让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对“草”有天然的亲切感。
这种宽容,除灾荒之年靠野草救命,可能还与国土的宽阔有关。
但是在蕞尔小国、园艺大国的英国,“杂草”却是很让人焦虑的大问题。即使是地广人稀的美国,花在草地维护上的钱也超过了300亿美元。
是谁规定什么一些草是“杂草”,要花钱把它们清除,而另一些草是“纯草”,要花钱把它们种下呢?
《杂草的故事》作者理查德·梅比,是英国著名的自然作家。30多年来,一直从事野生植物和野草的写作,致力于探讨自然和文化的关系。在这本书中,他不仅写出了一部杂草的文化和生态史,更从人类与杂草博弈的过程中,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
什么是杂草?
杂草是在错误的地点或错误的时间里出现的植物。
比如,作为美国中产阶级标配的草坪,长出了主人不希望看到的植物,哪怕它会开花,也是“杂草”。
比如“灰灰菜”,学名“藜”,在中世纪时曾经是人类十分重要的主食,但是随着农业的发展,灰灰菜却变成了令人嫌弃的杂草,在中国也成了喂猪的饲料,地位一落千丈。
所以“杂草”的概念,完全出自人类的实用主义。
实用之外,人们还喜欢对植物进行“道德定位”。比如就因为寄生植物没有根,只能靠从其他植物身上夺取营养,就被冠以损人利己、不劳而获的罪名。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一下舒婷那首著名的《致橡树》,不得不为凌霄鸣不平。
寄生或者攀缘,都只是它们的生存方式,人类把自己的好恶强加给植物,实在是过于自大了。
事实上,这种自大正是文明未开化的表现,或者遗存。作者指出:“几乎所有前科学文化的信仰中最重要的原则都是交感,...即相信宇宙间所有不同的物体都是连接在一起的——这种连接并非指实实在在的接触或环境上的互相影响,而是一种由形及意、单纯通过外在形象所造成的影响。”
“以形补形”的观念,恐怕就是这样的遗风吧。
然而,被人类嫌弃的“杂草”,恰好是拜人类所赐,才得以被培育和传播。
培育的过程,包括选择和清理。是的,杂草就是越除越多。
而描写杂草的传播方式,是本书中我认为最精彩的部分。
大量奇艺的植物被引进到欧洲,是在十八世纪的时候,英国皇家植物园,邱园,就充当了调度中心的角色,一方面研究种植技术,筛选优良品种,一方面进行植物的进出口贸易。外来植物们来到邱园,又借机逃出去。它们或者搭上运送粮食和园艺植物的便车,或者让种子躲在食材根部裹挟的泥土里,或者藏在酿造啤酒和加工羊毛的原材料里,就这样占领英伦三岛。同时,欧洲本地的杂草种子,也藏在欧洲人的衣袖里、谷物中,被带到了美洲。
它们跟随人类的脚步,在地球上迁徙,它们火烧不死,药除不尽,愈剪愈强,愈演愈烈。在这个意义上讲,杂草就是我们培育出来的最成功的作物。
而“杂草”,原本就是我们硬要把自然世界分割成野生与驯养两部分所造成的结果,这是人类的主观概念。身为“杂草”的千百种植物,它们原本是最早的蔬菜和粮食、是最古老的药材、是最先使用的燃料,而现在,它们虽然从人类需求的C位退出,却时刻在提醒我们,在整个生态系统中,不仅植物不分贵贱,人与草木,亦是平等的关系。
藉着刚刚过去的灾难,人类应该再次学会,如何在自然的边界上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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