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时母亲难产去世,父亲要上班,就将我交托乡下的伯伯、伯母抚养。伯伯、伯母当时都已经是年过花甲的农民,可以半脱离生产队劳动了,有点空闲带孩子。他们自己没有孩子,待我就如同亲生。
伯伯、伯母的家虽然在乡下,但是与我家也就不到一公里。我是城镇居民户口,本来应该在集镇里的小学读书。因为村大队的小学距离伯伯家不到100米,为了就近方便,我才在农村读小学。
由于幼时患小儿麻痹症,导致我身体残疾,严重跛行。我这类残疾只是腿脚不方便,身体很结实。所以,我甚至可以与同学打架,而且少有对手,还敢挑战高年级的同学。没有哪个同学敢欺负我,他们与我的关系都很好。只是我腿脚不便,走路跟不上,才不方便与他们一起玩乐。因此,我很少有玩伴,只能从报刊和书籍来寻找乐趣。
上世纪70年代的家庭普遍贫穷,谁也没钱给孩子买课外书。所幸我父亲是粮站职工,单位里订有大量报刊杂志。恰巧他负责收发,也就方便了我先睹为快。而且,我们家族有一半是城镇居民,几个叔叔都是企业的干部。其中有位叔叔和婶婶特爱看书,他们经常买书,还给堂弟堂妹们买了大量的连环画,我当然可以借来看。上街不过一公里,我每逢星期日就去街上找书看。所以,我不怎么缺课外书。
我不仅是看连环画,也看报刊杂志,还看红宝书和马列著作。父亲有全套的毛选,我在小学期间就看完了。没书可看的时候,哥哥姐姐们初中高中的课本也要借来看。但是,哥哥姐姐们可不喜欢我动他们的课本,他们怕我翻坏了书。
我看书都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看不懂的书也要琢磨个半天,主要原因是没人陪我玩。偶尔有同学来找我玩,那我一定会疯玩去了。少年儿童天性都爱玩,我在玩性上没有什么与众不同。所以,我不是好学上进才看书,而是孤独和寂寞才看书,无聊至极才看书。
但是,看书是可以上瘾的,看懂了就容易上瘾。刚开始看书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后来看书多了,就慢慢有些能够看懂了,然后就真的有了书瘾,乃至成了正儿八经的书虫。再后来,有小伙伴主动来找我玩,也爱理不理了。特别是我的思想境界与小伙伴们不一样了,一开口就可以唬住他们。我最拿手是讲故事,很容易就成了孩子王。能够将同龄人忽悠到一愣一愣的,我真的很享受那种心理上的满足感。其实,这就是所谓表现欲和领袖欲的萌芽。要想实现让人们认同和敬仰,满足我的表现欲和领袖欲,从我的身体状况来考虑,最适宜选择从事文学创作的道路。
孤独和寂寞让我爱上读书,读书上瘾让我提升了思想境界。从思想境界逐渐让我产生了与众不同的追求。
于是,我就有了文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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