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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作者: 泰勒例七 | 来源:发表于2021-01-23 22:28 被阅读0次

    从前穷,只有卖血来钱才快,卖一次血可以挣三十五块钱,于是有了灾祸,儿子生了病,或是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许三观就去卖血,卖血来钱快,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

    卖完血要到饭店去,要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说的时候,声音要大,手指要敲敲桌面,是用手指敲,不是拳头,不要让人家看出来你没去过饭店。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六十岁的许三观,三个儿子都已成家,想吃炒猪肝喝黄酒,想到的居然还是去卖血,因为只有卖了血,才配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自私、自利,是那个年代的人的特点,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之后的许三观,态度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以前口口声声说一乐和自己最亲的许三观,摇身一变,成为了“受害者”的角色。细究这个转变发生的时机,是一乐将方铁匠的儿子打伤之时吗?不是。是方铁匠找许三观要钱,要医药费的时候。穷,因为穷,许三观将“一乐不是自己亲生”这一层面具当做借口,为的是不用出钱。许三观真的是毫无人性吗?也不是,正是这一次,许三观开始卖血,应该说是第一次开始为了家人,为了儿子,开始卖血。

    第二次卖血,是为了那个女胖子。在我的理解看来,许三观去看林芬芳,甚至发生关系,为的是讨回一些颜面,自己的老婆和何小勇有一腿,许三观感觉自己吃了亏,感觉自己在街坊邻居严重失了颜面,所以与林芬芳发生关系是为了讨回“自己所认为的公道”。许玉兰被别的男人睡过,对自己不公,所以许三观去睡别的女人,为自己讨个“所谓的公平”,所以我说他自私又自利。但是许三观事后卖血,为林芬芳送肉送黄豆,可见其心有愧疚,卖血还情。

    所以说,许三观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但这是那个年代共有的特性,许三观穷,但他识大体,知道善恶有报。

    何小勇车祸之后,他让一乐去爬屋顶给何小勇喊魂,他知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人命关天,他知道这时候再纠结一乐的亲爹已经不重要了,于是放下“大乌龟”这个帽子,去救何小勇一命。

    许三观把一乐从屋顶背下来,以及前文中提到的许三观背着一乐走到胜利饭店吃面,这两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其实许三观内心最喜欢的就是一乐,他真心把一乐当作是自己亲儿子,只不过为了面子,刀子嘴豆腐心。这两次父亲背着儿子的画面,看的人心底一软。

    文革时期,许玉兰被批斗,许三观自己端着铝锅给许玉兰送饭,还将菜和自己特地做的红烧肉藏在米饭下面,偷偷带给许玉兰。许三观有情有义,虽谈不上大义,但他总归内心有柔软的一面。

    儿子成年之后,许三观又去卖血,为二乐调回城里,他卖血两次,讨好二乐队长;为一乐治病,他走一处地方,卖一次血,不惜卖命,也要卖血救儿。

    许三观是善良的,在那个年代,许三观是多少人,多少父母的缩影。

    温 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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