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只能被欺负一次。
第二次在被骗,再心软的。就是傻子了。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没办法,没有遇到类似的,都会没有经验。
有些事没办法回头看。
但是过去了,也就放过自己了。
不要折磨自己。
但是下一次。
只有值得才可能有第二次。
所有的事都是这样。
有些事情真的不那么容易过去。
如果不提,可能还可以忽视。
但是说如果再来一次。那就比较可怕了。
人遭受过的经历,成为了身体的记忆。更是心理上无法越过去的大山。
所有的没有被尊重和关照。所有委屈,都不会忘记的。
这不是翻篇的事。
成长为骨肉血液。一个人的样貌里,都有。
你信吗。就这么严重。
边缘暴力。
我今天看到这个词,说得很好。
我们经历的边缘暴力,让我们和一段关系边缘化。
那是身体都会给我们自动选择逃避的东西。
看起来并不严重,所有人也不当回事。
但是当事人没办法。遗忘。
就算原谅别人。也无法原谅自己。
就像我,忘不掉的那些事。
也许就因为这些事,我会离开。
谁都知道。所有的结局都不是一蹴而就。
有人说,其实我们谁是坏人呢。
如果不是身边一群人,比较,起哄。
但是事情怎么发展。跟当事人就没有关系吗。
关于起名字不跟我商量,就像,如果一个导师,让学生用一年的时间写一篇论文。然后学完了,导师直接拿去用其他人当一作,并且不跟这个学生说,也不署他名字,这个学生从此跟这个老师的关系有可能好吗。
关于不负责任的事,出了就是出了,道歉可以晚,但永远不能缺席。
缺席就是亏欠,无法弥补也是亏欠。既然有亏欠,这个事不提则以,提大家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既得利益者。自然是不能理解。哎呀论文都发过了,你还有什么不能翻篇的。杀人犯不能理解,哎呀人都死了,怎么还会有人恨我。
这个世界不是这个样子的。
不是做错事的人开心快乐的。而被欺负的当事人,不应该连脾气都没有吧。你就说,你杀了一个人,他的家人就应该因为这个事过去了,原谅你吗。
原谅这个事,是当事人自己的事。他不原谅,就是因为觉得不值得。既然不值得,怎么可能重蹈覆辙。再写一篇论文给你署名?
反正,有人说这个比喻也不完全一样。因为孩子不像论文,孩子生出来还要养,论文写完了就不需要其他。
反正。有时候生活的漩涡。进去出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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