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名陈懋平,因为学不会写“懋”字,就自己改名为陈平。十三岁就跷家去小琉球玩,初中时逃学去坟墓堆读闲书。旅行和读书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疼痛都夹杂其中。她没有数字观念,不肯为金钱工作,写作之初纯粹是为了让父母开心。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住,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地跟着去了。然后她和荷西在沙漠结婚了,从此写出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的从台港横扫整个华文世而“流浪文学"更成为一种文化现象!接着,安定的归属却突然急转直下,与挚爱的荷西锥心的死别,让她差点要放弃生命,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重新提笔写作。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撼动人心。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人知道的远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三毛,我了解这个作家的时间不长,高中的时候不经意读到她的书,然后就被她笔下的一个个故事所吸引了。《撒哈拉的沙漠》是我读的第一本她的书,这本书打开了我对非洲的认识大门,我第一次感受到了那片炽热的大洲的魅力,我想能用几个词去形容,那就是炽热、粗犷、温柔、落后、神秘、愚昧。非洲在三毛的笔下就是这样一个多种形容词交织的地方。三毛在沙漠中寻找前世的乡愁,在沙漠中收获了爱情 ,见识了生活在赤道上的沙漠民族。
在一个叛逆迷茫的年纪里读三毛的书真的会陷进去,然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我非常佩服三毛的勇敢,同时也非常向往她自由不羁的生活,向往她与荷西诚挚热烈的爱情。三毛的书勾起了我那颗浪迹四方的蠢蠢欲动的心,这颗突然萌发的自由的种子一直埋藏在心底,我希望能在心底这颗种子还温热的时候拥有浪迹四方的资本和勇气。
《温柔的夜》延续了三毛一贯的写作风格,阅遍种种人情冷暖之后,溢于三毛笔端的依然是对大千世界的温柔观照,真挚动人。但《温柔的夜》不似《撒哈拉的沙漠》般笔触轻快,在《温柔的夜》里三毛用近于生活化的文字记述了自己与丈夫荷西在加纳利群岛上的生活,荷西因为工作离开了沙漠去了加纳利群岛,三毛随后也搬到了荷西老板提供的住所里。在哪里,荷西每天都很亲苦潜水打捞沉船,荷西上司刻薄自私,只顾催促工程进度却不顾工人身体,屡次拖欠工资。三毛在那个岛上体会到了生活的艰难和人情冷暖。
《万水千山走遍》读来压抑,仿佛能感受到三毛的悲伤和痛苦。三毛写这本书的时候荷西已经离开人世,三毛悲痛之后整理情绪再次踏上了旅途,这本书主要记录了她在中南美洲和祖国大陆的游历见闻和感受,书中叙写了墨西哥之行、洪都拉斯之行、巴拿马之行等等,记录下三毛旅途中的所见所闻,风土人情,以及由此带给三毛的诸多感受。尽管书中记述了很多旅途的趣事和人物,但是三毛在夜里灯下独自写作之时还是忍不了思念荷西,压不住悲痛的情感。
三毛可以说是一个不幸的人,结婚五年荷西就意外死亡离她而去,她承受着丧夫之痛,之后又经历了失忆、抑郁、生病,最后在医院以上吊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作家司马中原曾这样评价三毛:如果生命是一朵云,它的绚丽,它的光灿,它的变幻和飘流,都是很自然的,只因为它是一朵云。三毛就是这样,用她云一般的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象,无论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或是悲凄,她都无意矫饰,行间字里,处处是无声的歌吟,我们用心灵可以听见那种歌声,美如天籁。被文明捆绑着的人,多惯于世俗的繁琐,迷失而不自知。读三毛的作品,发现一个由生命所创造的世界,像开在荒漠里的繁花,她把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这是需要灵明的智慧和极大的勇气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