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这个时代对于我来讲太过重要,甚至“重”得提不起来--之前几乎所有的撰文都有意无意地回避了对于这个时代的纪念。在那个时候,那个年纪,我遇到了一些重要的人,发生了一些重要的事,这些人,这些事,已经深刻地改变了我,改变了我的人生。这种改变不仅仅发生在二十多年前,直到最近,直到现在,仍在影响着我,也必将影响着我的未来。所以,至今我仍然没有准备好通过文字全面向那个火红年代致敬。不过,这次可以从篮球的角度试一下。
按照小升初的规则,我应该上另一所初中。可能是父母觉得那所学校的名声一般,所以通过择校的一番运作,包括一次入学考试,终于进了我的学校我的班。也许这个班集体就是为铸就传奇而生,所以我的同学们都自带话题和流量而来。开学第一周,临时同桌(后面要重新排座次)告诉我,城区三所省重点小学的三位大队长都在我们班,如果算上大队委员和其余几所非重点小学的尖子生,城区各小学的精英不下十几二十人。事实证明这的确不虚,至少我的小学的几个高手都在。紧张的气氛从第一天报到就开始蔓延,让习惯了成绩名列前茅的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班主任说我们的终极目标是三年之后的中考,而第一次期中考试就在两个多月后。真正刺激到我的竟然是一次历史课考试,刚刚考完我还感觉不错,拿到分数时几乎眩晕—76分!从来不知七十几分为何物的我根本无法接受,不愿意让别人看到我的分数更不愿意看到别人的分数。我脚步沉重地回到座位,把卷子埋入课桌深处,把头也低到胸前---这不仅是羞耻的痛苦,还有恐惧,来自未知的深深的恐惧。我在心里问自己,难道这就是我的初中生活?我要这样的生活吗?绝不!从那时起,我的初中真正开始了。
那时上课时间安排是相当紧凑的,6:50前到校开始早自习,7:40上第一节课,上午四节课上到11:30放学吃午饭,13:40开始下午第一节课,四节课到17:30,紧接着晚自习到18:40,回家吃晚饭写作业,准备第二天再开始。我家距离学校不远,步行15分钟,骑车5分钟,这个时间也是必须计算好,每天6:35之前必须出家门才行,所以最晚起床时间是6:05,前一天临睡前要准备好书包穿戴,以备第二天吃完早饭便可出发。周末,其实是比周中更为忙碌的,原因在于要补课,而且各学科补课地点分散在市区各地,代数+几何、物理、英语以及后来的化学,一天要跑三、四个地方补课,中午还要回家吃饭,真是忙得不亦乐乎!在那个年代的老家街头,如果你看见一群中学生模样的男男女女骑着自行车飞驰而过,那多半就是我们。
初中生,为学习周中马不停蹄,周末疲于奔命,这种日子似乎太过凄惨,是吗?对于某些人也许是吧,但对我并不是,因为这些并不是一个正值青春期男孩的全部生活,因为还有她,还有篮球。
关于她,我现在仍清楚地记得同她有关的所有事情,但却忘记了当年我认为最珍贵的东西,那就是喜欢她的感觉。对于此篮球篇中到底要不要提及到她的问题,我颇费了一番踌躇,最终决定还是要写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一切顺理成章。她是我的阳光女孩,几乎那时全部的欢乐和烦恼都是来自于她,所作所为都能在她身上找到解释,每个故事后面都有她的影子…虽然,她的光芒很少能照进我的现实。从纯理性角度分析,如果可以选择,我会更倾向于不要遇到她,更不要爱过她,因为其实挺伤的,从96年伤到02年,直到07年才真正放下。
只是,如果真的没有遇到她,人生会不会不完整?
这场相遇,毋宁说是她在舞台中央发光,而我在台下角落被照耀、被吸引的故事。其中最美丽的部分是她的光芒太过璀璨夺人心魄光华四射,而最糟糕的部分是这簇光能够散到我角落的部分非常有限,且衰减太快。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我还能记得她的所有事情,原因竟是我们之间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少,少到无法忘记。所以真的是距离产生美,我和她始终有距离,所以她始终太美了…更准确地讲,应该是她给我的感觉太美了,一个“美”字,不足以形容她在我心中的样子---最恰当的表达,应是“灵秀”。她是最聪明的女孩,没有题目可以难倒她;她是最勤奋的女孩,作业、习题总是提前超额完成;她是最优雅的女孩,举手投足扬眉颔首,总是恰到好处;她是表情达意最细腻最精当的女孩,不论是语言、文字还是音乐,都是宏大处婉转低徊,细微处娓娓道来。她的声音第一感觉是平稳、舒缓的,给人以踏实宁静;而质感却是清脆蹦跳的,禁不住地心绪跟随她跌宕起伏,就像清澈的山泉流淌而下,随着山势徐急徐缓,掬一捧泉水饮下,清冽舒爽至极,沁人胃肠,细细品咂,回味无穷…然而,最终我还是放下了,虽然清楚地记得她的样子她的声音,但还是忘记了喜欢她的感觉(这个悲伤得令人难以释怀而又最终释怀的故事,另找篇幅专门写吧)。记一首小诗以为念—
颔首低吟意娇羞,
坐态庄淑动态柔,
玉指轻弹烟波去,
轻启皓齿闪明眸。
夜半洲头杯空酒,
日尽楼边胸满愁--
不见伊人何处去,
孤心难负意徒犹。
而时光流转,我对篮球的热爱有增无减。(初中篇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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