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去火车站,一个大妈突然拉住我问我要一块钱,说自己身上没有钱,能否给她一块钱做公交。我果断拒绝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奇怪,给一块钱帮助一下那些有需要的人又不会有什么损失,何乐而不为。但是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这种事情我遇到过不止一次,好几次在公交车站,都有人以没钱坐公交为由过来明目张胆的要钱,他们中有男有女,有年轻人,也有老人,使得这更像是一个职业,而不是单纯的乞讨行为,更何况这些人还四肢健全,有自食其力的能力,对于这种行为,我是非常不屑一顾的,既然四肢健全,为什么不能找一份正经的事情做呢?
其实行乞成为一种职业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有四肢健全的人打扮成残疾人去行乞;有成年人打扮成中学生去行乞;有人强迫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浪孩子去行乞;有人甚至行乞的时候堂而皇之的用iPhone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去收钱。如此种种,行乞已然成为了一种产业,有人发现同情心这种东西也是可以用来赚钱的,于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你方唱罢我登场,极尽敛财之能事,可笑之极。
有一次走在街上,看见一个没有下肢的残疾人,被他的同伴用一个推车拉着,在街上卖力的唱着歌,我没多想,主动走上去给了点钱。对于这种身有残疾,通过卖唱或者表演才艺的方式来谋生的人,我不介意多给予些帮助,毕竟他们是用自己的技能,用劳动来努力挣钱,跟我们本质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职业不同而已,这种人值得我们尊敬,生活对他们来说是如此的艰难,他们却没有放弃自食其力的想法。
自食其力记得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在一次午饭过后,教室里来了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行乞老人,因为身上没钱,所以我没有任何表示。后来当时班里有一位同学专门在日记中记录了此事,批评我是个冷血的人,不愿意帮助那些可怜的人,这让我十分的愤怒。最终还是语文老师的一番话平息了我愤怒,也让我对于是否对乞讨的人给予帮助有了清晰的标准:作为一个人,如果有手有脚,能走能动,就应该用自己的双手通过劳动来获取生存的财富,而不应该靠乞讨来获得别人的同情和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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