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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Java 类与对象

第七节 Java 类与对象

作者: 诺天高云淡 | 来源:发表于2019-03-17 13:39 被阅读6次

    1. 什么是面向对象

     面向对象是学习 Java 必须掌握的知识,也是 Java 里的一个重难点。那什么是面向对象呢?

    在讲解面向对象之前,我们得解决一个问题,什么是对象?

    对象,从字面意思来看就是我们面对的物象。由此我们便可以知道,万事万物皆为对象。比如:一台电脑,一辆汽车,一部手机等等都是对象。

    面向对象,从字面意思来看就是我们人面对着一个对象。其实就是指我们从这个对象的整体出发去看它,它由哪些部件组成,它可以做到哪些事情。

    比如我们想要买一部手机,我们想要内存大一点的,最新款的,CPU 运算快一点的,能实现发短信和打电话功能的手机。那么这部手机是不是对象呢?它不是。当我们买了一部 iPhone 6 后,它满足我们上面的所有信息。于是我们拿在手上的这部 iphone 6 就是我们的对象。于是我们知道,对象一定是一个具体的、确定的物体。

    而这部手机它的样式,颜色,大小,产地,编号等等,便是这部手机的“属性”,这部手机可以打电话、发短信,便是它的“行为”。

    面向对象的思想,体现的是人所关注对象的信息聚集在了一个具体的物体上。人们就是通过对象的属性和行为来了解对象。

    2 .类

    对于一个具体的对象而言,比如上面我们说的那一部 iphone 6,世上还有许多跟这部手机有着同样属性或行为的对象,我们为了方便将它们归类起来,提取出他们相同的属性和行为,而我们把归类起来的这个抽象的概念,称之为类。

    比如每个人就是一个对象,小张是一个对象,小明是一个对象。而每个人虽然不同,但却有许多相同的属性和行为,于是我们可以把他们抽象出来,变成一个类,比如人类。

    类是封装对象的属性和行为的载体,反过来说具有相同属性和行为的一类实体被称为类。

    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类的定义:

    类是相同或相似对象的一种抽象,是对象的一个模板,它描述一类对象的行为和状态。

    类是具有相同属性和方法(行为)的对象的集合

    我们在上面反复强调对象的属性和行为,什么是对象的属性呢?什么又是对象的行为呢?

    属性是对象具有的特征。每个对象的每个属性都拥有特定值。我们上面讲过对象是一个具体并且确定的事物,正是对象属性的值来区分不同的对象,比如我们可以通过一个人的外貌特征区分他。

    那什么是对象的行为呢?在计算机中我们通过方法去实现对象的行为,而对象的方法便是对象所具有的操作,比如人会走路、会哭泣、会学习等等都是人的行为,也就是人的方法。

    类和对象之间有什么关系吗?在上面的讲解中大家应该有些了解了。类就是对象的抽象(或者模板),对象就是类的具体(或者实例)。比如手机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代表着类。而一部 iphone 6 便是手机具象化处理的实体,也就是一个对象。

    说了那么多,那我们如何在计算机中定义一个类,如何实现一个类呢?

    我们以前说过,Java 是面向对象的语言,而他的体现就在于Java程序都以类 class 为组织单元。而一个类是对象的抽象,所以类由属性和方法两部分组成。

    定义一个类,主要有三个步骤:

    1、定义类名,用于区分不同的类。如下代码中 public class 后面跟的就是类名。class是我们声明类的关键字,类名后面跟上大括号,大括号里面就是我们类的一些信息。public我们会在后面详细讲解,大家先记着就行了。

    2、编写类的属性。对象有什么,我们通过属性来表示。属性的定义我们是写在类名后面的大括号里,在定义属性时,要明确属性的类型。在一个类当中可以写一个或多个属性。当然也可以不定义属性。

    3、编写类的方法。方法也是写在大括号里面。我们可以定义一个方法或多个方法,当然也可以不定义方法。

    例如:人这个类有什么属性和方法(当然会很多很多,有些时候我们只关注我们需要的信息就可以了)。

    一个类可以包含以下类型变量:

    局部变量: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中定义的变量被称为局部变量。变量声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结束后,变量就会自动销毁。

    成员变量:成员变量是定义在类中,方法体之外的变量。这种变量在创建对象的时候实例化。成员变量可以被类中方法、构造方法和特定类的语句块访问。

    类变量:也叫静态变量,类变量也声明在类中,方法体之外,但必须声明为static类型。

    3. 构造方法

    在面向对象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就是构造方法。每个类都有构造方法。如果没有显式地为类定义构造方法,Java编译器将会为该类提供一个默认构造方法。

    在创建一个对象的时候,至少要调用一个构造方法。构造方法的名称必须与类同名,一个类可以有多个构造方法。

    1、构造方法的名称与类名相同,且没有返回值。它的语法格式如下:

    下面是一个构造方法的例子:

    又例如具体的构造方法:

    上面的例子中通过new关键字将类实例化成对象,而new后面跟的并是构造方法。于是可以知道new + 构造方法可以创建一个新的对象。

    2、如果我们在定义类的时候没有写构造方法,系统会默认给我们生成一个无参构造方法,不过这个构造方法什么也不会做。

    3、当有指定的构造方法时,系统都不会再为我们添加无参构造方法了。

    4、构造方法的重载:方法名相同,但参数不同的多个方法,调用时会自动根据不同的参数选择相应的方法。

    4. 对象

    在前面我们已经理解了对象的含义,那么我们该如何根据我们定义的类创建对象呢?我们又该如何使用我们的对象呢?

    对象是根据类创建的。在Java中,使用关键字new来创建一个新的对象。创建对象需要以下三步:

    声明:声明一个对象,包括对象名称和对象类型。

    实例化:使用关键字new来创建一个对象。

    初始化:使用new创建对象时,会调用构造方法初始化对象。

    具体例如:

    创建对象的语法如下:

    比如对People这个类,我想实例化LiLei这个人。LiLei 的数据类型便是 People 这个类型。(类可以看成使我们自己定义的数据类型)。

    我们在上一讲中介绍形参和实参的时候画了内存图,定义类的时候是不会为类开辟内存空间的,但是一旦创建了对象,系统就会在内存中为对象开辟一块空间,用来存放对象的属性值和方法。

    创建对象后,我们就要使用对象了,使用对象无非就是对属性和方法进行操作和调用。语法如下

    刚刚我们引入了成员变量这个概念,那什么是成员变量呢?成员变量就是指的对象的属性,是在类中定义,来描述对象的特性。还有一种变量叫局部变量,它是由类的方法定义,在方法中临时保存数据。

    在使用时注意,我们的成员变量可以被本类的所有方法所使用,同时可以被与本类有关的其他类所使用。而我们的局部变量只能在当前的方法中使用。

    在这里我们要讲到一个关于作用域的知识了。作用域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变量的生存期或者作用范围,也就是变量从定义开始到什么时候消亡。

    局部变量的作用域仅限于定义它的方法内。而成员变量的作用域在整个类内部都是可见的。

    同时在相同的方法中,不能有同名的局部变量;在不同的方法中,可以有同名的局部变量。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同名时,局部变量具有更高的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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