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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并非质疑黄轩的演技,只是告诉你一个完整的“刘峰”

芳华:并非质疑黄轩的演技,只是告诉你一个完整的“刘峰”

作者: 舒芯 | 来源:发表于2018-01-03 10:11 被阅读31次

    “一定要看,太感人了,一包手纸都用完了!”

    “别去看,太堵心了!好几天缓不过劲。”

    ……

    身边总有人谈论《芳华》,一个情节、一个镜头就能开个专场,其中,称道最多的是主角黄轩。黄轩是我所喜爱的演员,《红楼梦》中的薛蝌,《黄金时代》中的骆宾基,《芈月传》中的黄歇,他都有不俗的表现。沉静内敛、温暖干净、自带书卷气,他有自己独特的标签。冯导选他担纲《芳华》男主,确是慧眼独具。作为观影者,我们自然也是无比幸运。

    在黄轩之前,我就遇见了刘峰,那是在严歌苓的文字里。215页、11.9万字,他在我心中的存在,如此厚重,如此丰富。文字是无比强大的,镜头到不了的地方,文字却能抵达,甚至穿透。所以,我不想讨论黄轩的演技,只是想向讲述你一个完整的“刘峰”。

    1.刘峰的“颜”

    黄轩是俊朗的,他的秀气、儒雅是生在骨子里的,即使素面朝天,即使抹黑肤色,在兵哥哥堆里,也是男神一枚。在严歌苓的文字里,刘峰长这样:“跟你多熟你扭头就想不起他长什么样。倒不如丑陋,丑陋可以是Logo,丑到一定程度,还惊世骇俗。而他不丑,假如由丑至美分为十个刻度,他的相貌该是五度。穿军装戴军帽的他,可以往美再移一度。尤其穿我们演出的军装,剪裁考究,面料也好,那种羊毛化纤混纺,特挺括。他的相貌没有问题,问题就在于没有问题。”

    用数学语言描述人的容貌,严歌苓独辟蹊径,生生把刘峰的“平凡”烙进了读者的心里。颜值关乎命运,容貌平凡,在人群中毫无辨识度,这与他的命运如出一辙,他的善良和热情,被挚爱之人忽视,他的孤独和痛苦,亦被昔日朋友忽略。

    一个能工巧匠刘峰,一个品德崇高如圣徒的刘峰,一个旷世情种刘峰……本应绚丽绽放的刘峰被平凡埋没了。最后,他开始忽略自己,躲避人群。萧穗子终于找到了步入生命尽头的刘峰,“戴着棒球帽,一身运动装,右手插在衣兜里。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灰白的:皮肤,心境,都褪了颜色,也不甚新鲜,那种惨淡,那种败旧。他头一秒钟是羞涩的,难堪的,以为自己躲藏得那么好,从王府井躲到西坝河,从春天躲到秋天,还是给我找到了。”

    还是那个刘峰,可以被别人麻烦千千万万次,却从不麻烦别人一次,即使要死,也要一个人孤独地死。对于刘峰的形象,严歌苓精准概括为“灰白”。灰白代表什么?当我们演示文稿时,想引起注意,就用鲜艳的红色,想略过不谈,就用灰白隐去。灰白是“忽略”的代名词!刘峰的一生就是灰白的,无人关心的童年,无人喝彩的付出,无人理解的爱情,无人关心的老年。曾经获得的荣誉和奖励,没让灰白增加色彩,倒是平添了更多的落寞和悲惨。

    2.刘峰的“苦”

    严歌苓着重描写了刘峰的“矮”,一米六九。

    “他是那种坐着、蹲着个儿挺大,站起来你会在心里说:没高多少啊。毛病出在腿上,腿不长。不过翻跟头腿长累赘”。追悼会上,刘峰女儿第一次露面,“刘倩高高的个头儿,所以我就想象刘峰很可能长足的身高,很可能成为真正的山东大汉,假如不是早早为吃口饭学翻跟头”。“小小人儿一天翻十小时跟头,翻得成了个刚刚一米六九的山东大汉”。

    刘峰的“矮”是生活所迫。翻跟头是童子功,因为跟头翻得好,他才能走出那个食不果腹的悲惨童年。他的牺牲精神是生在骨子里的。孩童时,为了糊口,牺牲了自己的身高。年轻时,为别人,补墙壁、堵耗子洞、换地板条、做沙发……他牺牲了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但是,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成了“牺牲品”。

    触摸事件之后,批判会一场接一场,“坐在马扎上的刘峰越发地矮下去”。刘峰的矮,映衬出批判者的高大。“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儿”。严歌苓犀利的笔尖地穿透了人性的冷漠,朴实无华的语言,给了读者心灵重大的撞击。

    3.刘峰的“痴”

    别人的爱情是甜蜜,刘峰的爱情却是剧痛。他宁可痛得撕心裂肺,也从未放弃对丁丁的爱。对于这段爱情,严歌苓并未浓墨重彩描绘,几个细节,几段细腻的文字,就把刘峰的“痴”,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越南自卫反击战中,刘峰身负重伤奄奄一息,好容易被人发现,他却指引司机开车远离包扎所。他想死,他想用死亡让那些痛斥他的人感到亏欠,让他们负罪,让他挚爱的丁丁,“心底最深处明白,这一笔命债是怎么欠下的”,“他的生命将要谱写的这个英雄故事,以及这故事将要谱写的英雄颂歌”,让丁丁为他歌唱。在他心中,丁丁是最会唱歌的,想象丁丁为他动情地歌唱,他“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

    多么傻的刘峰啊!他所爱的丁丁已经在一段新的恋情中。如果一个人的存在就毫无分量,他的死亡又怎会有人关注?

    刘峰在海南为生活挣扎时,仍然不忘发挥他的雷锋精神,拯救了洗发妹小惠。他和小惠发生关系,心里仍然想着丁丁。严歌苓如此描述:“他跟那个会用歌恋爱的丁丁,此生错过了;此生他怎么也没想到会跟这个小惠发生一段缘。刘峰跟小惠确实有过好时光,最好在夜里,在床上,他的心虽不爱小惠,身体却热爱小惠的身体,身体活它自己的,找它自己的伴儿,对此他没有办法。身体爱身体,不加歧视,一视同仁;他身体下的女人身体是可以被置换的,可以置换成他曾经的妻子,可以是小惠的姐妹小燕或丽丽。而一旦以心去爱,就像他爱他的小林,小林的那种唯一性,不可复制性便成了绝对。林丁丁是绝无仅有的。对丁丁,他心里、身体、手指尖,都会爱,正因为手指尖触碰的身体不是别人,是丁丁的,那一记触碰才那么销魂,那么该死,那么值得为之一死。”

    刘峰罹患肠癌,徘徊在生死边缘时,萧穗子打开手机屏幕,让他看丁丁的照片,“刘峰静静地看着,脸上带着静静的微笑”。临别时,刘峰在老花镜下努力辨认字迹的细节,萧穗子“醒悟到,他那么高度的老花眼,一定看不清我手机小屏幕上的照片。他当时为什么不戴老花镜?他不想看清楚林丁丁吗?他难道不好奇曾经让他爱得剧痛的女子几十年后变成了什么样子?我想,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他不想看清现在的丁丁。他不来参加聚会,首先是参加不动——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此刻我发现自己看见的红绿灯像是掉进了水里;我哭得那么痛。刘峰对林丁丁的爱使我也多情了。”

    白开水一样的文字,写出了刘峰对丁丁沸腾的爱。严歌苓将刘峰的痴情重重包裹,然后又剥洋葱般层层扒开,一次次刺激着读者的泪腺,刘峰对丁丁的爱让我们也多情了。

    《芳华》讲述的是故事,展示的是人性。善良与邪恶、真诚与虚伪、坚定与迷失、伟大与卑劣、信任与叛离、勇敢与怯懦……纵横交错。有的角度,镜头无法捕捉,但是,文字可以抵达。

    严歌苓说,《芳华》是她最诚实的一本书。希望大家诚实地阅读这本书,感受文字的力量,还原完整的“刘峰”,在喧嚣躁动的今天,保守一颗初心,享受一份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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