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地改变自己,是为了不让世界所改变——读《高兴》有感
人的一生,总是处于不断地改变。你不改变,就难以适应环境,就会让人欺压。“大树长它的大树,小草长它的小草,小草不自卑。”书中的男主人公“刘高兴”就是这样,他是社会最底层人的代表,如草芥一般,经历着世上最艰难、最无聊也是最无奈的人生,他不甘平庸,却又碌碌无为;他不甘寂寞,却又无可奈何。他的人生,是一个矛盾体——优雅的拾荒者,这是他的代名词,也是他在那个时代唯一留下过的印记。
不断地改变自己,是为了不让世界所改变——读《高兴》有感男主人公“刘高兴”人如其名,他对待生活的态度与众不同,相比较而言,别的人会直面现实的残酷,会随波逐流最后变得麻木不仁,而他虽然也知道自己只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却也要尽量显得与众不同:他喝着最苦的茶、穿着最破的衣,过着最低劣的生活,却有着最积极的人生态度。与阿Q精神胜利法不同的是,他并不是麻痹自己,只是选择换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既然生活已经如此差了,但又有什么关系,他懂得自我珍重,审时度势,即便是做拾荒者,他也想做最高贵的那一个。
不断地改变自己,是为了不让世界所改变——读《高兴》有感他有他自认为可以贵气的原因:精于心算;曾经饿着肚子跑三十里路去县城看一场戏;身上的衣服旧是旧,可从来都是干净的;会吹箫,会拉二胡的人不少,吹箫的就他一个;有了苦不对人说,愁到过不去时开自己玩笑,一笑了之;反感怨恨诅咒;他生就的嘴角上翘,所以他快乐。的确,贫穷很容易使人丧失尊严,或许你改变不了贫穷,但是可以改变自己的心态;生活的残酷已是这已经是事实,能够快乐的过活,为什么要悲伤?高兴会把“吹箫引凤”叫做“绿云”,有时候换种思路也是一种成全。
不断地改变自己,是为了不让世界所改变——读《高兴》有感贾平凹先生的文字乡土气息很浓重,却不庸俗,甚至显得尤为的真实。虽然写的是干着脏活儿累活儿的“老粗”们,但透露着真诚温柔,读起来特别亲切。最底层小人物的血泪腥酸,在他的笔下被冷静的书写,同情着那些悲悯的小人物,给人一种真实的绝望,令人惋惜和反思。这不是一部语言严肃的作品,很生活化平易近人,仿佛那些人就活动在我的眼前,耳朵里听到他们的陕西腔。有时候反而羡慕“刘高兴”,他有一直陪伴着他的好兄弟五富,二人惺惺相惜,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只是希望能吃饱穿暖,如果有一份简简单单的爱情那便是修了八辈子的福气了。人生难得一挚友,刘高兴是不幸却又是幸运的,除了五富,同他住在一院的杏胡,种猪,黄八,大家都是城市里的小蝼蚁,收入删的可怜,甚至常常食不果腹,但生活中有了彼此作伴,吵吵闹闹,相互扶持,也是一种远在异乡的热闹。甚至大家伙儿在得知了孟夷纯的事儿后决定每人每天拿出两元钱,就是高兴不在的那些天也坚持了下来,他们又是多么的真诚与善良。在如此的生活中不是整天地唉声叹气而是有说有笑,感恩生活,善于谋生,懂得爱与分享,懂得同情地自己还要弱小的弱者,懂得欣赏路边的浮云与风景。面临的生活要多么多么地艰苦痛苦啊,可没想过的是,他们也和我一样,有爱有恨,会骂会笑,一颗真诚而善良的心。
不断地改变自己,是为了不让世界所改变——读《高兴》有感后记写得很感人,前面的小说,笑着感叹着,而后记却颇有些沉重了,前面的种种,潜意思里毕竟以为是小说,而后记,则是赤裸的现实。可能这部小说最感动我的是作者所写的是我不知道的生活,以最平易近人的方式写我们身边随处可见这些人,甚至是围在一起衣着破旧等着别人雇的人们,以至于当我每次走过他们身旁,也同样会设想着他们的人生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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