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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笑与黑暗》

《欢笑与黑暗》

作者: 叶青冥 | 来源:发表于2018-04-04 14:30 被阅读0次

    1

    在渴望中扼死希望,懒惰是罪魁祸首,我在漫长人生中普通的一天即将结束时,写下一些琐碎的想法,然后随手为这些浅薄的想法套上故事的外衣;起床、洗漱、做饭吃饭;随便翻开几本贫瘠的好奇心促使我打开的书,喝点热茶,读几首诗。我在平淡中辗转反侧,来来回回,一次又一次的重复,平凡无疑是这世上最复杂的迷宫,我穷尽二十年找着它的出路,却仍一无所获。或许是该来点波折打碎这令人麻木的生活,好的坏的倒不重要,我更希望是现在我看来并不好的事情出现,好使我在剩下的日子里去找到它好的一面,借此感到幸福。

    我不知道遇见刘薇算是好事还是坏事,她微笑着赐我狂欢,却又冷酷地将我推进深渊。每次在我以为足够了解她的时候,她总会用事实告诉我,我有多么幼稚。事实上,谁又可能了解谁呢?我们总渴望着他人的了解,总穷尽一切去了解他人,我们抱怨着别人对自己一点儿都不了解,我们总担心对别人还不够了解。在青春的骚动年华,这样努力更是夸张。现在看来可真是傻啊。我甚至都无法了解我笔下的玩具,更何况那些活生生的人。如果我在当时就懂得这些道理,那一定会使我少走很多弯路。

                    2

    夜已经深了,只有几盏明灭不定的路灯还坚守在这沉静的夜晚。湿润的空气打湿了衣服,我们疲惫地走在路上,谁也不想再说一句话,哪怕这沉默让人无比压抑。

    尽管我已尽量小心,开门的声音还是吵醒了房东。

    “回来了?”女房东拖着她肥胖的身躯从门旁的小屋走出,将声音压得很低,我甚至都听得到她喉咙间痰的摩擦。“孩子怎么样了?”她蹙起了眼睛上的两坨肥肉,眼睛却流露出兴奋的光芒。

    “死了。”我沙哑着声音回答道。刘薇抬头看了我一眼,松开拉着我的手,继续向前走去。

    “哦。”房东怅然若失,我伫立在寒冷的深夜中回应着她的表演,所幸她很快就回过了神,“先去休息吧,我给你们留了饭,还热着,等会儿给你们拿过去。”

    “谢谢你了。”我无力地回答着她,“那我先进去了。”

    刘薇坐在破旧的沙发上,双眼无神,直直地盯着昏暗灯光下因为潮湿而泛起白灰皮的墙壁。我向她走去,想要搂住她,她挣开我的胳膊,看着我说道,“她死了,她才六岁啊。”我看着她干燥的嘴唇,苍白脸上流下的泪水,不知该如何安慰她。

    “刘薇,饭来了。”女房东的出现打破了这溢满悲伤气氛的房间的寂静。

    “谢谢您了,孙姨。”我站起身接过她端来的饭菜。

    “嗯,慢慢吃吧。”她看了看我,又将眼光转向刘薇,说道,“我也不打扰你们了,明早我来收拾碗筷。吃完早点休息吧。”

    我再次低头道谢,送她出了房门。

    女人,尤其是上了年纪的女人总怀有巨大的同情心,在她们那颗塞满茶米油盐和对爱情痴狂幻想的脑袋里,大概只剩下对八卦的炽热好奇和对遭遇困难之人的同情心了。她们从不吝啬自己的同情心,在听到令人悲伤的事情时,哪怕与她毫无关系,她也会蹙起眉头叹息受到苦难的人的不幸,若恰好这个女人泪腺比较发达——女人一向泪腺发达,她一定是要挤出几滴眼泪的。她会尽她最大的可能去帮助那受苦难的人(她所理解的最大帮助便是花最少的钱得到最大的效果),不用怀疑,这是女人的天性。而男人就大大不同了,尤其是那些挣扎在生活的泥沼中的中年男人,他们可不会有那么多感慨,他们关心的永远是这件苦难事情背后可能隐藏着的一切与性有关的秘闻,哪怕没有,他们也会凭着自己出色的想象力编出一套令人信服的龌龊事来。

    “快吃吧。”我将碗筷递给刘薇。

    “我不想吃,我吃不下。”她还在哽咽着,转身走向了里屋。

    我又一次失去了主意,只好看着她转身离去。

    我已难记清那碗米饭和菜的味道,或许当时我也没尝出它究竟是什么味道,只是机械地拿着筷子将饭送入口中,再机械地咀嚼着它。

    “我要出去。”她换了身衣服——那身她本来常穿的牛仔短裤和黑色高跟鞋,站在我面前说道。

    “嗯。”我看了她一眼,低下头继续机械地吃着我用三次感谢换来的饭。

    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见了什么人,干了什么。我可以猜到她会去哪里,见什么人,干些什么事。但那晚,我实在头痛难忍,不愿再分心去探究这些我早已猜到结果的事情,草草吃完饭,看了会儿书便沉沉睡去。她一直当我是个只会缩在房间里写书的傻子,爱情也让我甘愿去做一个傻子。直到现在,我仍不愿指责她的所作所为,我完全可以理解她,就像我竟然会在自己女儿死的当晚平静地看着《寻欢作乐》,甚至还会因为某个毛姆的讽刺而失笑。

    那晚我睡得也很安稳。

                    3

    “你回来得可真巧,我正准备吃掉你的包子和豆腐脑呢。”她满脸红光地走了进来,与昨晚的凄惨相比,宛若两人。

    “嗯,我还真的饿了。”她仍坐在昨晚的那个沙发上,端起碗吃了起来。

    “好点了吧?”我拿起包子递给她,看着她问道。

    “嗯?”她抬起头看向我,将碗放在桌子上,拨了拨额前的头发,说道,“好多了。”

    她接过了包子。

    “嗯,那就好。”我站起身说道,“吃完休息一下吧,我去工作。”

    她没有说话,回答我的只有“吸溜”和“吧唧”。

    人在身心疲惫之后突然放松下来时,总免不了恍惚,至少我就是这样。繁杂的思绪充斥在我积满文字的头脑中,我不禁好奇起了刘薇昨夜的遭遇,我自然无法开口问她,这种粗鲁的问题本就不该从口中说出,更不该问向我深爱的女人。我只消静下心来,便能想起至少十个不同的男人,他们哪个都有可能在昨晚枕着刘薇的酮体入睡,或许,或许她昨晚也并未跟这些男人中任何一个在一起。

    昨晚她出去后,踩着高跟鞋经过幽长的小巷,穿过中心广场,来到了她常去或者从未去过的某个夜店,这时有个英俊潇洒的男人出现了。他带着温暖的笑意为她点了杯酒,她打量一番他强壮的身体,接受了这杯善意的酒;他说着粗鲁的笑话,她开始时并未发笑,直到他帅气的面庞贴近她的耳垂,她再也忍不住,呵呵大笑起来;他们一定在街角某家夜市上吃了饭——她跟我一样一整天都滴水未进,她点了她最爱吃的烤韭菜和烤茄子,他绅士地买单;他们来到了一家还算不错的酒店,他掏出身份证和会员卡,她依偎在他的胳膊上静静等候;他抱起她,将她扔向了柔软的大床,他们互相脱去彼此的衣服;他们翻滚着坠入爱的深渊,他们翻滚着见到了上帝,上帝拉着我们可爱的女儿的手,她在内疚中达到了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高的高潮。

    我完全可以描述这一切,我素来知道她的秉性。但事实证明我描述的是有出入的,这是在很久以后我才得知的。

    大概是在那夜之后的第十年,大概是在五年前,我收到了一封信。

    信是吴铎寄来的,他经常来我家与我聊天,我那几本拙劣的推理小说中大部分的素材都是在与他的闲谈中得来的。收到信后过了很久,我才真正知道了那晚的一切。

    他在信的一开始写道:我早知我会死去,但我却不知道它具体的日期。在我死后,唯一该说出的,便是我对不起你。

    看到这儿,我已经不想再看下去,我知道他要说的是什么事,他与刘薇之间的关系我早已知道。在我与刘薇失去联系的三年后,我实在不想再揭开这层已快愈合的伤疤。他是在一次缉毒任务中牺牲的,我不知道他具体的死法,只是前几天在电视上看到他那张熟悉的脸才知道他已死去。看吧,我们该如何去判定一个人的好坏?他是烈士,但他却与有夫之妇媾和;他为了捉拿我们定义的坏人牺牲,我却无论如何也无法给他戴上好人的帽子。

    在听到他的死讯时,我竟也恍惚了一会儿,以至于我都不知道他究竟是如何英勇地被敌人杀死的。现在回想起来,我对吴铎确实是从未有过恨意的,哪怕我清楚地知道他与刘薇之间的龌龊。但若说我有多敬重这位受人怀缅的英雄,那是不诚实的。在我决定开始写小说时,或者更早——在我开始翻开第一本名著的封面时,生活中这些出于人情世故而要维持的朋友就从未被我放在心上了。我戴着两副面具活在世上,一副伪善和热情送给了我的朋友们;一副庄重和幽默送给了记者和我的读者。但对于刘薇,我向来只有一个模样,诚挚的爱和宽容的心。

                    4

    若在关于爱情的故事中,不将男女主角的相遇相识讲清楚,那是极不负责任的,况且这样的做法也有碍于故事的完整,所以请容我将那早已干涸的甜蜜简单记下来,说给你们听。

    我在高一时第一次见到刘薇,那年我才十六岁岁,正是一个男生最渴望爱情的年纪;她也十六岁,并未注意到我。她无疑是学校里的一颗明珠,容貌姣好,个子也比其他女人高上一截,有一双笔直的大长腿;我像其他男女一样,不过是一堆用来衬托她不同寻常的沙子中最普通的一粒而已。事实上后来虽然因为分在一个班里而与她相识,但恐怕她在高中的两年中从未注意到我的存在——那时的我,像之后和之前任何时候的我一样,总会成为集体中的隐形人。

    再次遇见她已是五年之后,我们在那座曾经共同待过三年的学校相遇。那时我刚刚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小说,想借着这崭新的骄傲赶走陈旧的自卑;她也恰好出现(后来我才知道,那时她是因为失恋请假在家休息)。我从未想到竟然还能再见到她。高三毕业后,我就删掉了高中时大部分同学的联系方式,那时的我觉得高中三年是我最灰暗的三年,我努力抹去所有关于那三年的痕迹,我也做到了,但除了她。她就是我的魔障,对她的爱慕之情不会因为时间太久变淡,反而像酒一样越来越浓。我努力忘掉她,我试图去爱上其他女人(我并不是没有见过比她更好看的女人),我一次次地告诉自己和朋友我已经不再爱她,但都一一失败。

    漂亮的女人是弥足珍贵的,而当上帝在她完美的外表下又加入聪明的天赋时,那她注定不会平凡了,事实也正是如此。我爱她,在这延续到今天的爱中,除去她容貌所占的百分之七十外,还有百分之三十来自她的性格。她是率真的,这一点谁也不能怀疑,她从不会虚伪地演些拙劣的戏,也不会像今天很多女人一样用着复杂又愚蠢的套路。她就那么直直地走向我,性感的红唇轻启,对我发出邀请。我当然接受了她的邀请,在一个二十出头还存有处男之身的屌丝心中,什么也比不上一位被大家公认的女神的晚餐。我在那时已经清楚,但到今天才可以借此机会用文字写出来的应当被列入名人名言中的警句是无比适合在她转身离去时我心情的——一个人有多自卑,就有多虚荣。在我父亲去世后的那年,我收到了很多朋友的关心,他们泛滥的同情心让我难以承受,在那时——那个刚刚经受人生最大苦难的青年时代,我在我的日记本中写下了这么一句话——假使你们可以看到我的虚荣和无耻,假使你们听得到我内心的欢呼,假使你们可以观察到我对你们虚伪的厌恶,你们还会浪费自己的恻隐之心吗?现在看来,这些话实在是些气话,未免也太夸张了点,青年时代的人总喜欢说出一些惊人之语,然后自得地赞叹着自己的才华。

    晚餐没有蜡烛和音乐,更没有牛排和红酒,在一间普通的四川小炒中,我们相爱了。

    恐怕我再也见不到如此赤诚的女人了,恐怕你们根本未曾见过,这无疑是你们的不幸。

    她熟练地点了几道菜,给我们的茶杯添满茶水,举起茶水向我说道“我知道你不爱喝酒,所以我以茶代酒向你祝贺。”

    我看着她令人沉醉的笑容,哆嗦地举起茶杯喝尽茶水,故作幽默开口,“你是观察我多久了?竟然知道我不喜欢喝酒。”我知道此刻我堆满横肉的脸上已飞起红霞,颤抖的声音更令我尴尬不已。

    “呵呵,你真幽默。”她很配合地笑了笑,继续说道,“是啊,我观察你很久了,你不也每天都在观察我吗?”

    “呃……”我更加地手足无措了,浑像一个被抓了现行的偷东西的孩子。“我,我只是……”

    她俯下身来,洁白的手指贴在了我的嘴上,酥软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不用解释,这没什么丢人的。”

    我该如何形容那时我的心情呢?像是苦寻仙踪的道人看见了道德真人?或者是虔诚的圣徒听见了主的福音吗?我不知道,我觉得更甚于他们。那是紧张与兴奋的混合,恐惧、茫然,现在回想起来,最贴切的说法应该是我脑子一片空白,身体不由微微哆嗦了起来。

    “呵呵,瞧你那样儿。”她又坐回了自己的位子,看着茫然失措的我笑了出来,我只觉得耳根更热了。

    我突然很后悔用第一人称来写这篇故事,自我暴露的小说向来都是用第一人称的,这样能将自己的内心剖析得更加透彻,这样能让读者更深切地感受作者的心情。我不知道郁达夫在写《沉沦》时是否有所保留,我也不知道普鲁斯特在他《追忆似水年华》的畅想中是否有所选择,我只知道如果我毫不掺假地写出我真实的情况,实在令我难堪。

    当时刘薇拉过我仍在微微抖动的手,我感觉着从我手背传来的冰凉和柔软,诧异地看向了她。

    “我可以做你女朋友吗?”

    我至今也难以想通为何我在当时竟会有这样的表现;我在渴望爱情的青年时代幻想过无数种我表白或被表白时我可能有的表现。我只觉着从未眷顾过我的幸运女神此刻就站在我面前,脸上挂着她面对可怜的凡人时那种宽容又温和笑容,眼睛里泛着慈爱的光芒,看着我这个可怜的傻小子。她伸出手抚摸着我的脸庞,像一个溺爱自己孩子的母亲那样,温柔地摩擦着婴儿娇嫩的小脸。我感到喉咙的抖动,因为声带的摩擦,终于发出了呜咽的声音。我不知道究竟是由于腼腆和孤独,还是由于深藏在我心底长久的卑微爱意终于得到回应,总之我竟哭了出来。我觉得羞愧得不得了,竭力想要控制住自己,但是我无法冷静下来;泪水老是涌出我的眼眶,顺着我的脸蛋流下来。刘薇看见我凄惨的模样,绕过桌子向我跑来,搂住我的身体,小声地在我耳边呼喊,“你怎么了?你没事吧?怎么哭了?当我没说好了。对不起,对不起,你快别哭了。”

    我胡乱地用手擦着脸上的眼泪,哽咽地说着我没事,不怪你,我愿意,我愿意你做我女朋友。我只觉得自己当时丢人极了,我感受到了来自其他桌上人或好奇、或戏谑的眼光,我努力想要止住哭泣,却总不得要领。

    “嗯,不哭了,好吗?”刘薇用手搂住我的头,将我贴像她的胸前,我躲在她怀中缀泣着,嗅着她身上传来的好闻的香味,慢慢止住了眼泪。她胸前的衣服被我眼泪打湿,留下一大片印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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