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连续写了几篇小说,最大的感受就是以意象为先导,写起来容易的多,甚至人物自己动起来,情节是人物自己生成,你只需要把握住意象世界里的那个“核”,让他们说什么做什么,自己说了算。
第一,生活是基础。
构思阶段,主要是构思人物和人物关系,把你印象中的生活归拢到一起,给人物赋予生命和血肉,确定人物在小说社会生活中的位置,再确定一下基本的意象主题——这是有效构思,也是意象的酵母,这个过程要反复推敲,使其不断地丰富。
第二,写是硬道理。
构思还是在无冥状态,写是将构思呈现的过程,将无冥变成有知有趣有灵魂,要做到这些,不能只是在构思阶段,只有进入写的状态,人物就自然活起来了,他或她的喜怒哀乐惊恐悲就跃然纸上。
这个过程很奇妙,不是你的意志所决定的,完全是人物自己要这样那样的,你只有尊重内心感受,深入人物内心深处,替人物代言,让人物做主角。
我理解这个感受如写意山水画,如,人们都说,心有成竹,其实那个竹子的完成不是在画里,而是在读者的意识里,是读者的经验认可竹子,就是这样。
第三,作的功课。
小说写是写,作是作,我曾经在文章中说过,写要热,作要冷。写出来,放一放,再拿出来看看,发现这也不是那也不是,这时候就可以作了,该加的加,该删的删,该调整的调整,修辞润色,甚至上色,使小说基本完善,如果有朋友帮助修改,那是作品之生,更是作者之福,旁观者清!
我的小说写作的奇妙感觉,有机会结合具体事例再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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